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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4:2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死刑案件均应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0月26日发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7日发布

  ●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是落实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开审判原则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和中央有关重要指示的必要措施,是确保办理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迫切需要。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各级法院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重点,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5月23日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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