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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清理政府及部门红头文件 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立即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5:12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郭富收)哪个单位或部门制定的规章和红头文件影响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必须立即叫停。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传来消息,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即日起,我省开始清理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去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资本可以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以及参与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等。

  根据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有制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但是,目前我省仍有个别地方或部门出台的规定和文件,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

  据悉,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

  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哪个部门或单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如果主要内容与国务院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必须明令废止;个别条款不一致的,必须修改。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在2006年10月3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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