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银行总裁亿元学舞反遭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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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6: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学舞预付6200万港元 前年,王以智于练习跳舞期间,遭“拉丁舞后”的丈夫在众目睽睽下以粗言相向,令她尴尬非常,遂决定终止合约,她更入禀高院向两被告追讨该笔6200万港元的预缴学费。 原告人为中年女子王以智,被告为“拉丁舞后”及其丈夫。被告认为王以智应继续履行口头合约,认为王预缴逾6200万元后,仍有余款约6000万港元未缴付,遂向王以智追讨该笔余款。 王以智代表律师在开案词指,王盼参与国际跳舞赛事,早于2000年便跟女被告学跳舞,两年后才跟男被告拜师学艺,当时已缴付两笔共逾1000万港元学费。 王作供时指,当时男被告要她口头答应两份分别3年及5年的协议,学费达1.2亿港元,并于2004年底生效,王解释,当时男被告不断施压,又威胁会即时终止上述两年协议及退款,王因不想过往的练习付诸流水,唯有预缴6200万港元。 跳舞时被训斥“蠢材” 王以智称,直至2004年8月,她为准备该年9月在美国迈阿密举行的跳舞赛事,遂在铜锣湾的丽花大饭店练习。她忆述称,当日她与男被告在台上跳舞时,因在场人士的目光均集中于女被告的前夫的组合上,男被告不满,遂当场向王连珠炮般训斥“lazy cow”(蠢材)等。王虽表现平静,但她当时“感到好尴尬,有好多人我认识,被人在公众地方羞辱,心情很差劣”。 王以智称,男被告练习完又向王说:“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男被告又表明早前的8年长口头协议会终止,不会再有课堂及比赛,更会原银奉还,王当时同意。但之后,男被告却游说王继续履行协议,并拒绝退款。 不过,两被告却否认曾说过会取消协议或会退款,上述粗言只是一般跳舞导师激励学生的说话,两被告认为原告答应会签约直至2012年,不能终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