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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入伍途中被面包车撞成伤 车属单位赔偿99.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6:2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良肖 通讯员 张黎辉 程三国)昨日,经随州曾都区法院调解,随州市供电公司同意支付99.8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至此,随州一新兵被撞伤案尘埃落定。

  2005年12月14日,17岁的广水小伙子严某和其他新兵一起从家乡乘车到随州,准备前往昆明服役。在316国道1296公里处,严某下车穿越国道时,钱某驾驶随州市电力公司的面

包车,将严某意外撞倒。

  事故发生后,随州交警支队认定:钱某负主要责任,严某负次要责任。严某被送到武汉同济医院治疗后,部队派人到医院护理,并支付了10万多元医疗费。由于伤势严重,严家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今年3月,严家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依据严家申请,曾都法院先后两次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从该公司账上划了53万元。

  严某自住院后,一直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每天要3000元的医疗费,法院先予执行的医药费捉襟见肘,供电公司认为,他们已尽了全力,不愿继续支付医疗费。

  曾都法院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到武汉同济医院看望严某,另一方面找到随州市供电公司领导,陈述了维护军地安定团结的重要性及法律的严肃性。

  昨日,该公司终于被打动了,愿意一次性支付99.8万元,扣除已支付的53万元,尚欠的46.8万元,将在本月20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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