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加班摔伤单位不愿承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7:4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为赶工程,工程项目经理深夜让工人加班,陶某为此从松动的脚手架摔下。虽然他赢了一审官司,但单位又跑去上诉。

  37岁的陶某是南京六合人,2004年7月,他经人介绍到宿迁工地从事装潢。8月11日晚,他被项目经理程某从宿迁日报工地上临时调往教育局办公大楼工地。当晚,陶某在粘贴顶面防火板,脚手架无任何防护措施,他身上也没有安全带。当他在松动的脚手架上移动时

,一个踏空从6米高重重摔下。陶某住院共花去一万多元,并构成九级伤残。经理程某在交纳2320元费用后,便不过问陶某。陶某无奈向白下区法院起诉该辖区内的东向公司,以及项目经理程某,要求赔偿各项损失7万多元。

  开庭时,该公司认为陶某是否因加班受伤很难确定。

  一审法院认定陶某和程某间存在雇佣关系,并认同陶某因公负伤。另外,东向公司疏于对程某施工队资质的审查和安全管理,应当和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