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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违章建筑从地面搬上楼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39 法制日报

  距奥运会开幕的日子越来越近,记者近日却在北京的不少小区发现,地面上几乎已经绝迹的违章建筑正悄悄搬到楼顶上,仿佛给整洁市容烙上了一处处伤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楼顶露台私建是绝对不允许的,但目前强制拆除却还有法律难点。

  记者在天坛北门祈年大街看到,马路东侧数排居民楼的顶层上,很多人家都像封阳

台一样,在露台上凭空又建起一座小玻璃房,有的还在小玻璃房外又加了一层防盗护栏。因为家家式样颜色不统一、中间也有可能空一两家没有搭房,所以整体看上去犬牙交错,十分不美观。

  在离祈年大街不远的东花市一带,记者看到某高档公寓楼盘同样存在这样的现象。不少顶层居民把露台改建成玻璃屋,有的还在玻璃屋里装上吊扇等设备。当记者问一位过路的业主在露台上建房是否要办什么手续或者经业主大会半数通过时,这位业主似乎有些不解,她认为这是顶层住户自己的事儿:“又没有在你家地方上盖,干嘛要经过你的同意呢?”记者在小区里采访的另一位业主也认为,顶层居民既然拥有了露台,就有权处置而无需他人同意,至于会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则要具体问他的邻居。

  但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建军今天接受采访时称,在楼顶露台上搭建玻璃房的做法是严格禁止的,砌砖头房更是绝对不允许。他表示,这不仅仅是影响整体美观,而且也改变了经过审批的建筑规划,相当于增加了建筑面积;业主个人搭建很有可能引起安全问题,而且容易破坏地面防水等设施,导致雨水倒灌等问题,引起大量业主之间的纠纷矛盾。

  记者还以看房为名找到了一高档楼盘的物业管理公司,当记者问利用露台是否要办什么手续时,前台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记者说,能否在露台上搭屋要经过物业同意,“你看现在小区里不是大部分都搭了吗?”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执法大队张队长对此表示,物业的说法站不住脚,物业没有权力批准业主在露台上搭屋子,只有规划部门才有此职能,而规划部门现在也不可能批准这样的做法。物业本应是这种违章建筑的责任人,但现在不少物业收点钱就允许业主拉材料上楼搭屋子了。

  他表示,执法大队曾对楼顶违章建筑有过专项整治,但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执法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强制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不久前北京市规划委刚和主管物业管理的北京市建委、城管以及法院等相关部门开过两次会,希望能有一个既依法办事又能解决楼顶违章建筑的妥善方法。

  “听说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最近也快挂牌办公了,还要对全市情况摸底,希望这个协调机构能对解决楼顶违章建筑问题发挥些作用。”张队长说。

  本报北京6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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