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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广西米粉质量有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39 法制日报

  本报讯蒙献平 记者莫小松 “米粉”是广西名小吃,为了规范米粉、豆腐类、腐竹的质量标准,广西近日出台《米粉质量安全要求》、《豆腐类、腐竹质量安全要求》地方质量安全标准,并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将从今年9月1日起在广西全面实施。

  根据标准规定,米粉、豆腐类、腐竹产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如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硼砂、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漂白剂等添加剂,米粉产品必须包装后

方可出厂销售,米粉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保证产品在出厂后的卫生安全,防止二次污染,这彻底改变了鲜粉裸卖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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