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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个视频抓拍点在媒体亮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39 法制日报

  本报深圳6月12日电 记者李伟雄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今日在本地新闻媒体上公布了全市交通视频抓拍监控点的68个具体位置。该局副局长赖新伟对此解释说,交警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规范市民的驾驶习惯,最终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深圳原来利用固定电子眼和流动电子眼(民警执摄像机和照相机取证)查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但传统的“电子警察”属“相机型”,只能对闯红灯、超速、逆行、冲禁令等违

法行为进行拍摄,而对违章变道、非法占用公交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无可奈何。为扩大“电子警察”查处交通违法的种类和覆盖范围,从今年6月1日起,深圳市交警局全面使用视频手段抓拍13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市交警局副局长赖新伟表示,目前,全市已有68个监控点实行24小时监控,共设置了200多个闭路电视探头,基本覆盖了各主要路段和路口。闭路电视探头能进行360度旋转,具有自动变焦等功能,一旦发现交通违法能立即进行录像。6月1日至10日,深圳市交警局利用视频抓拍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825宗,平均每天近300宗,其中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行经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以及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等三类违法行为占了逾9成。视频抓拍的威慑力较为明显,10天来深圳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已有明显改观。

  深圳交警部门已确定继续扩大视频抓拍范围,并将视频抓拍的工作席位由4个增加到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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