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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韶勇 司法为民的守护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39 法制日报

  范韶勇是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自1996年以来,他共累计主审各类民事纠纷一千六百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判、无一超审限、无一矛盾激化,今年“五一”前夕,范韶勇同志应邀出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表彰大会,并被授予“第五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文明

  三年前,他曾审理过一起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阅卷后,范韶勇发现本案还应当追加原告单位为另一被告,因此在征求原告意见时,向她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可谁知原告一听就发火:“你别想刁难我,某某领导是我的亲戚,你如果敢判我败诉,我就天天来找你麻烦。”

  听到这话,小范觉得自己满肚子委屈,但他转念又想,当事人就是因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才来找我们法院,如果法院坐视不管,那他们心中的冤屈岂不是越积越深?只要能为百姓伸张正义,我个人受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于是,小范耐心地向原告宣传、解释了有关的法律规定,打消了她心中的顾虑,并依法审结了这起拖欠工资案件,维护了原告的正当权益。

  事后,原告深感愧疚地对他说:“现在我才相信,法院不仅是最讲道理的地方,而且也是最讲文明的地方,范法官,是我不该错怪了你。”

  让当事人感受司法尊严

  在法律上给予弱势群体维权,是民事审判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要求。正是基于这种想法,范韶勇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中,十分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前年夏天,永安某单位依法解除了6位女工的劳动合同,并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双方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和数额存在分歧。6位女工在提请劳动仲裁未获得支持的情况下,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要求封存单位财务账本,以便查明其被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况。

  范韶勇接手案件后,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调取单位的财务账本,并要求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证据材料,最后以无可争议的事实依法判决6位下岗女职工胜诉。事后,6位下岗女职工出于对法院公正审判的感激之情,给范韶勇送来了一面印着“劳动者保护神”的锦旗。

  历经磨难不改追求

  一个人的命运是无法完全由自己来掌控的。1993年在一次单位组织的体检中,范韶勇被发现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病痛折磨让他非常痛苦。然而十多年来,他不但没有被病痛击垮,反而坚持带病奋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上。

  2004年10月,命运再次同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一向支持他事业的妻子病倒了,并被确诊为肺癌。面对命运的无情挑战,他暗下决心,接受挑战,家庭与事业两副重担照样一肩挑,默默地穿梭在医院与法院之间。

  在妻子病重的半年多时间里,范韶勇隐忍着内心巨大的痛苦,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承受力去面对工作的压力、照看病重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为了隐瞒妻子病情,他的脸上不曾有过丝毫阴霾。但在妻子离去的那一天,这位坚韧的法官终于无声地痛哭了。他知道自己愧欠妻子的太多、太多……而料理完妻子后事的第二天,范韶勇又回到了工作岗位。

  有人曾经劝他:“你办那么多案件图个啥?还是多考虑自己的身体。”而他却说,“既然我已经选择了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就应当义无反顾地为审判事业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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