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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装修合同哪份为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39 法制日报

  编辑同志:

  2005年底我找白某装修我的新房,合同约定装修费7000元。后我又起草了一份装修费为8100元的合同。我对白某说,后一份合同是给我老婆看的,白某表示理解并签了名字。但在装修完毕后,白某却提出要给他8100元。请问,两份合同哪份有效?

  董群

  董群同志:

  你所提出的情况,就是人们所说的“黑白合同”,即一份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用来执行但不示人的合同;另一份合同则是用来应付检查或者掩人耳目但并不准备执行的合同。这种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知道,外人很难辨别真伪。所以,双方的举证至关重要。你如果能够证明第一份合同是真实合同,第二份合同是虚假合同,那么就以第一份合同为准。你的举证包括当时在场的人的证明或录音证明。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白某否认你的说法,则你的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而如果认为第二份合同是对第一份合同的修改却又合情合理,顺理成章。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种修改,除非是显失公平或存在重大误解;或是你在受到白某的欺诈、胁迫后被迫修改的,才可能撤销或认定无效。否则,你只能按照第二份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周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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