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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电不直供的垄断根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47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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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90平方米和70%的规定,尽管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有不同的含义。但这种解释权不仅不能够释放给地方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还必须对国六条细则基本内容可能出现歧义的地方作出新的解释与界定,以利于把国六条细则实施到底。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对完全量化了的规则进行弹性化处理,那么其政策的效率也就弱化了一半。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这次

房地产宏观调控成效也就相当不确定了。

  ———易宪容《每日经济新闻》

  国人是“据韩国媒体透露”,才知晓“3万官员赴韩考察新农村建设”这一消息的。可见我们的公共财政是多么不透明,纳税人的财政知情权又是多么贫乏。

  ———曹林《中国青年报》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总经济师胡兆光为三峡电不直供作出如下辩解:如果把电力看作是一种商品,那么偏远地方的群众和城市居民,就可能用不上电,这是不行的。首先,他以“如果把电力看作是一种商品”为假设前提就已经错了,电力不是商品还能是什么。再者,他把无论电力是否直供,国家和政府都有保障居民和偏远地区的用电的义务视作非必然性了,也就是说电力被垄断控制,居民用电就不会出现问题,电力一进入市场,就要出现问题。这无疑是为垄断商品的逐利本性辩护的荒谬逻辑。

  ———肖擎《中国经济时报》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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