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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自己参加的那次高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今天是高考第一天,我想起了自己当年参加高考,是检察官给了我参加高考的机会,是检察官给了我的今天,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关爱……”6月7日早上8点多,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检察官一上班就接到海涛(化名)从南京打来的长途电话,在电话里他除了表达感谢外,还表示放暑假时将送给检察官一份礼物。

  故事还要从头说起。2004年2月的一天晚上,当时还是高三学生的海涛晚自习后回家

途中,乘一名女青年不备,抢得手机一部,价值800余元。同年5月初,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靖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叔叔,我可以回家了吗?能不能参加今年的高考?”讯问结束后,海涛轻声问道。望着那张稚气未脱的脸,承办检察官心中一怔,怎么也不能把眼前的他与案卷中的犯罪嫌疑人联系在一起。

  经调查,承办检察官发现,其实海涛平时表现很不错,高二还被评为三好学生。由于辨别是非和自控能力差,加之受一些低俗影视剧毒害,导致其偶然失足。鉴于海涛的特殊情况,靖江市检察院决定给他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对他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做通学校的工作,让其重返校园。另外,该院还会同市机关工委、学校成立了专门帮教小组,对其实施跟踪帮教。

  高考前夕,海涛心理压力较大,晚上经常失眠,白天上课精力也不集中。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之后,专门找海涛谈心,帮助他稳定思想情绪,使他顺利参加了当年的高考。

  功夫不负有心人。海涛以较好成绩被南京某工程技术学院录取,拿到通知书的那天,海涛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自己如愿考上了大学,担心的是自己的特殊状况能否上大学。正在这时,他接到了该院打来的电话。在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室,检察官向他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考察期为一年。“要用自己实际行动,洗刷自己的污点,重新做人,不辜负大家的信任。”临行前,检察官在海涛的不起诉决定书中写下这样的寄语。

  在检察官的跟踪教育下,大学期间,海涛进步很快,不仅刻苦读书,而且积极从事社会活动,很快成为学生会干部、共青团员和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我没有止步,而是更加珍惜检察官给我的机会,去年9月,我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今年5月被推选为学生会主席。今年暑假,我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检察官汇报思想,并带来一份特殊的礼物——大学期间的各种荣誉证书……”海涛激动地说。

  “一失足未必千古恨,浪子回头金不换。”去年以来,曾经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靖江市检察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包括海涛在内的8名失足青少年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为了防止失足少年再次违法犯罪,该院在建议学校和家长以及有关单位加强管束的同时,安排干警与失足青少年结成帮教对子,对他们的学习、工作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跟踪矫治。据悉,这8名青少年已经全部走上正路,其中3人被高校录取、5人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李明耀 葛东升 吴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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