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侮辱亲娘 不孝女被判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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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为家庭生活琐事,母女之间发生冲突,女儿竟将猪粪泼洒在母亲身上。近日,陕西省岚皋县法院对这起母亲诉女儿侮辱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儿唐亮彩以侮辱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 今年64岁的杨大秀,家住在岚皋县孟石岭乡桃园村二组。2000年唐亮彩搬迁到该村,与母亲杨大秀居住在同一个院,母女俩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去年6月的一天,唐亮彩给自 家的猪喂食时,因猪不肯吃食,便怀疑是母亲诅咒所致,遂与母亲发生争吵。后唐亮彩竟然将猪粪泼了其母一身,然后又跑进母亲屋里,将猪粪泼在厨房的灶上、锅里和菜板上。杨大秀伤心欲绝,今年3月27日以唐亮彩犯侮辱罪将亲生女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唐亮彩公然用污秽物侮辱其母亲,其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倪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