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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万农村娃今秋起免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32 南方新闻网

  960万农村娃今秋起免杂费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每学年免费逾31亿,省财政将补助21亿余元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从2006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开始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的小学生每人每年可免杂费288元,初中生每人

每年可免杂费408元。在全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广东将继续实施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书费政策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这是记者从昨日省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试点学童减负75%

  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介绍说,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二是建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从2005年秋季入学开始,在16个扶贫县开展了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据阳山县反映,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该县每个小学生、初中生比去年减轻书杂费负担近75%,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据初步统计,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的县新学年初中三年巩固率普遍有所提高,其中五华县初中三年巩固率从去年的94%提高到97%,乳源县从92.7%提高到乃96.3%。

  为什么仅减轻了75%的负担而不是全部?罗伟其解释,“免费义务教育”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学生依然需要自行负担书本费和其他规范合理的费用。只有符合“两免一补”政策规定的学生,才免交课本费、杂费。

  罗伟其表示,在全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广东将继续实施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书费政策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省财政分四档予以补助

  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告诉记者,从2006年秋季开始,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全部免收学杂费,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全省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资金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担。省财政分四档予以补助。第一档为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由省财政全额负担;第二档为东西两翼、粤北地区的53个县(市、区),包含享受转移支付政策的江门恩平市,由省财政负担80%,地级市、县财政负担20%;第三档为东西两翼、粤北地区各市所属其他辖区,由省财政负担40%;地级市及辖区负担60%;第四档为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地级以上市的县(市、区,不含恩平市),由省财政负担10%,地级市、县(市、区)负担90%。按测算,2006年全省免费义务教育学生人数约960万人,免杂费每学年31.33亿元;省财政需补助21.14亿元,占免费总额的68%;市、县财政约分担10亿元,占32%。

  刘昆还表示,全省华侨农场职工子女和农垦农场职工子女也被纳入了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将原本的只有农业户籍享受这一政策的范围适当扩大。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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