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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农民工怎样才能做到“特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32 南方日报

  南方论坛

  本报特约评论员

  昨天上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京举行第六次新闻发布会,对5月初发起的“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进行了介绍。目前,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

在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三大问题。围绕维护农民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这一工作主题,全总今年将采取五大措施:构筑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的“安全网”;将特别行动纳入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农民工身体健康;重点对采矿业、建筑业等高危行业中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拟于7月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专题交流研讨会。

  应当说,“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全总的态度也相当积极。然而,就五条措施看,似还不够“特别”,故针对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这项特别活动也显得不够“特别”。什么是“特别”?怎样才算“特别”?我们的理解是:农民工问题由来已久且积重难返,从中央党政领导到多个有关部门,均采取过积极姿态和这样那样的行动,但就是不见根本性解决。鉴于此,必须痛下“特别”的决心,采取“特别”有权威、有刚性、有力度、有可操作性、有实效的系列措施。而诸如搞搞竞赛、开开交流研讨会之类,不仅很常规,而且显得有些“虚”。比如,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权益观念不可能超越现实的经济地位、物质生存状态而一下子被提高多少,矿工的生命安全其实掌握在矿主手里。问题是,矿主们不大有可能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以及交流研讨会;即使受邀参加了甚或说得头头是道,就能见诸行动么?谁都知道,矿主无视工人生命安全绝对不是认识问题,而是利益问题。即使舆论导向和道德教育确有效果,但希望矿主们一下子全变得重义轻利,甚至把工人当手足兄弟,几近痴人说梦。至于构筑“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网”,则有些“口号”之嫌:编织这张“网”的线从哪儿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也许较接近问题的实质,遗憾的是,从全国到各地的工会系统,执法的权威性、有效性毕竟是有限的。

  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其思路和措施的确亟待“特别”、再“特别”一些。其一,从市场原则和分配公平的原则出发,应像对商品房成本的关注那样,对雇主利润率、农民工劳动的价值进行认真清查、核算,依此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尤其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绝不能手软。农民工的经济地位提高了,生命安全意识自然会“水涨船高”,对雇主的选择性自然会增大。其二,煤矿或其它别的矿的经营合法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等等,应成为一条真正的“高压线”,令所有矿主都不敢触及它。对于“权力股”以及那些充当非法开采者后台的官员,则应加大查处、惩治的力度。其三,凭借更完善的、更具刚性的法律和司法,从根本上实现农民工与城市就业者在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平等。

  这些“特别”措施要想落到实处,仅靠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之下、法律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之下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有效的“作为”,才是编织“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之“网”最主要的“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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