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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预计未来10年30亿元资助 “农转居”养老参保模式看齐城镇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3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通讯员/王宏山陈伟秋穗劳宣)《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终于出台!昨日,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农转居”人员均可按照该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级政府预计将在未来10年内资助“农转居”人员30亿元参保。

  据统计,广州市现有“农转居”人员和按规定应转为“农转居”人员达50多万,其

中16岁以上的人员有40多万人,抽样调查显示,其中的25%左右实现了就业。办法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农转居”人员的养老问题。

  早在2001年,广州市就在海珠区联星乡开始“城中村”改制“农转居”人员的社保试点工作,随后进一步扩大试点。2004年,广州正式将解决“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问题摆上议事日程,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牵头5个部门进行了两年多的调研、论证,归纳出“三大模式、九种方式”的解决办法,并最终制定了本办法。

  据介绍,广州市最终选择了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低进低出”的方式来解决该市“农转居”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这种“一元制”模式在国内属于领先地位。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各经济组织可选择按照城镇职工缴费标准参保,也可按照标准较低的“农转居”人员参保办法参保。两种办法互相衔接,“农转居”人员在城镇企业就业后,应由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本办法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转移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其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将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转移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目前,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没实现全市统筹,番禺、花都、增城、从化与广州其它区的缴费标准不同,缴纳的资金也分别管理。而“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则一开始就实现了市级统筹,这样一个区的“农转居”人员的多寡不会影响全市统筹的基金,从而大大提高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也便于在全市范围内转移。

  据测算,按照广州市老8区今年的标准,“农转居”人员参保按最低标准计算,经济组织和个人每月每人只需缴纳203元,其中经济组织约需缴纳135元,个人需缴纳58元;按缴纳上限计算,经济组织需为每人每月缴纳270元,个人每月需缴纳116元。如果是选择一次性缴纳15年,老8区每人大约需要缴纳36500元。

  政策解读

  一、“农转居”人员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享有本市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或享有村集体经济股份村民待遇的本市户籍“农转居”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适用本办法。

  二、“农转居”人员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对比

  [缴费基数]

  “农转居”人员:

  番禺、花都区缴费基数最高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为35%;从化、增城市缴费基数最高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为40%;其他区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为30%。

  城镇职工:

  缴费基数最低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比例]

  “农转居”人员:

  按参保人缴费基数的24%计缴,由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的分摊比例由经济组织和个人商定,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其缴费基数的8%。

  城镇职工:

  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20%,个人缴纳缴费记述的8%;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12%,职工缴纳缴费基数的8%;自由职业者按本人申报的缴费基数的20%缴纳。

  三、“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费预缴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按月缴交,也可提前预缴。具体预缴年限由经济组织和个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商定。

  首次参保时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正常按月缴费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农转居”人员,应同时趸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首次参保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农转居”人员,应趸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预缴的缴费基数以其申请预缴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基点,以后每跨一个缴费年度,按照一定的增长率进行递增(具体缴费标准每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测定公布)。分多次预缴的,每次预缴基数均应按每次预缴时最新公布的相应时段标准重新确定。

  四、政府资助

  办法实施时,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农转居”人员在一年半内参保的,其缴费基数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含60%)以下的,政府按其应趸缴费用的30%给予资助,缴费基数超过60%的,超过部分不予以资助。所需资金由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分别负担:番禺区负担70%,市本级负担30%;花都区负担60%,市本级负担40%;增城市负担55%,市本级负担45%;从化市负担50%,市本级负担50%;其他区负担40%,市本级负担60%。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分10年投入。

  五、“农转居”人员养老金领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按其缴费基数的8%建立。

  按本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番禺、花都区低于350元/月的,按350元/月补足;增城、从化市低于330元/月的,按330元/月补足;其他区低于400元/月的,按400元/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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