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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政能力要深化和谐认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0:28 中国环境报

  武汉市江岸区环保局局长 曹祖宁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设环境友好型的社会。江岸区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活动,利用国际援助资金完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技术援助项目“吉庆饮食娱乐城油烟综合治理工程”,并积极开展《江岸区复合生态系统研究》。
江岸区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应从4个方面着手:
环境

友好型社会需要全社会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化“人与自然和谐”认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水资源法规贯彻等要适时融入环境和谐、友好发展理念,营造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
认真做好区域发展环境规划。根据“十一五”发展计划,江岸区要立足三大板块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布局。黄浦大道以南以老城区为主体的商贸板块和以丹水池为中心的物流板块要在有限地域空间中充分发挥和利用好公共资源优势,以江岸经济开发区和堤角都市工业区为主体的谌家矶、幸福垸现代都市制造业板块和后湖新区建设要严格划分环境功能区。江岸环保局要争取前期介入,严格执行环保法规。
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三产业和经济园区的发展逐渐成为环境问题主体。因此,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还要在积极引导和推广环保产业成果中多做努力。
积极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以绿色社区创建为载体,构建社区环境宣教网络,使环境宣教普及到每个社区,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倡导绿色生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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