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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岂能容忍地域歧视的幽灵再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0:32 浙江在线

  日前,在深圳市龙岗区岗贝村,来自河南的一批房客租不到房。多位河南人都称在租房过程中听房东说,村委会开会集体决定不许把房屋租给河南人,否则三年不给分红。他们认为此举不公平。(《新京报》6月13日报道)

  又是深圳,又见地域歧视。

  岗贝村部分村民的行为,很容易让人们想起曾经在深圳一家派出所悬挂的那幅标语:“严厉打击河南籍犯罪团伙”。可惜的是,由标语引发的歧视事件过去并没有多久,深圳那家派出所的道歉之声尚余音在耳,又传来了惊人一致的有关新地域歧视的新闻。

  像当初那幅标语一样,河南籍人士再次被无辜地推上了道德审判台,并被一小部分人武断地“歧视并痛苦着”。

  尽管岗贝村村委会副主任曾先生否认了村委会集体做出决定的传闻,但从他透露的“河南人在村民中名声并不太好”的信息,以及村民惊人一致地抵制河南人的行为综合来看,类似的这样一个会议很可能是存在的。当然,不管这个会议是否存在,河南人再一次成为地域歧视牺牲品的事实是确实存在的。

  歧视(或地域歧视)带给人们的伤害是严重的。这种伤害所覆盖的人群之广泛,已经足以危害到我们一直在倡导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社会的实现,并且也极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种单方面的歧视行为,显然是不能被一个文明社会所容忍的。

  我不是河南人,但我并不因为自己置身事外而有丝毫幸灾乐祸的感觉。因为我知道,地域歧视永远是妨碍社会公平实现的天敌。同时我也知道,今天可能是河南人被他人以这一理由拒绝,那么明天可能是四川人,后天则可能是其他籍贯的公民。如果任由这种地域歧视蔓延,那么恐怕带给整个社会的只能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断裂,滋生相互之间的冷漠和仇视。

  在标语事件发生之后再度出现新的地域歧视,也让我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仅仅有一个官方的道歉是远远消除不了潜藏在某些人内心深处的歧视偏执的。消除内心中潜藏的歧视,恐怕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从就业、求职、求学、提升等多个途径让不同籍贯的人拥有平等的机会,这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而提高每个公民自身对人权的正确认识,学会尊重其他公民,也同样重要。罗素有言:“在仇恨和不公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世界绝不会是一个适合产生幸福的世界。”让我们每个人都牢记这句话,因为地域歧视传递的,恰恰是无缘由的仇恨与不公平。这样的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完全相悖的,与公平公正的原则背道而驰的。我以为,面对歧视,如同当时深圳标语事件发生之后,两位河南籍人士提起诉讼之外,受到歧视的人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新闻媒体则应责无旁贷地为反对歧视而鼓与呼。


作者: 王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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