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闯红灯,从警察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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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0:44 四川新闻网 |
“公安民警包括辅警必须带头不闯红灯,如有违反并被查实,辅警除依法处罚外要立即辞退;公安民警除处罚外还要在全局通报,并取消评优资格,影响极坏、情节恶劣的可将其开除公职”———6月8日,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公安民警辅警带头不闯红灯的通知》,“铁腕”整治民警辅警交通行为,引起各界关注。据悉,盐城市区每天查处的闯红灯行为已由以前的300多起下降到现在的130起。(见6月11日《北京晨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一直以来,警察闯红灯现象,人们已是见怪不怪———谁敢管警察? 闯红灯是不少地方交通违规行为中的一大顽症,与人们缺乏交通规则意识有关,但与包括警察在内的某些“特权人物”的“示范”也不无关系。俗话说,“前面有人作揖,后面的人就会跟着弯腰”。既然交通执法管理者可以随意闯红灯,随意地践踏城市交通管理法规,那么公众则很容易仿效,即使违规受了处罚,心里有时也常有不满,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一旦有机会,照闯不误。 警察不能闯红灯,事情不大,但警示意义不小———警察绝无法外特权,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警察责无旁贷。这于树立警察的公正形象、执法为民形象,均很必要。 我相信,盐城市查处的闯红灯行为下降,与公安部门严格要求民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关。诚如盐城市公安局负责人所说,对公安民警出台“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其目的就在于教育民警要自觉从自身做起,模范遵守交通法规,这样才可理直气壮地劝阻普通市民不闯红灯。 执法贵在公正,不容许任何特权、网开一面。否则,再严厉的手段也难以服众。(张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