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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发展不能以精神家园的沦落为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0:51 四川新闻网

  6月10日,中国迎来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虽然我们已拥有各种各样的专题纪念日,但“文化遗产日”的到来仍显得不同寻常。

  我们这个有着从未间断的文明史、对世界文化的发展和进步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国度,在对待自身传统的问题上,社会认识曾是千差万别。如今中央高层顺应民意,以设立国家纪念日的方式,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升到全民族意志的高度,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时刻。

  我们为此万般欣喜,同时又万般忧虑:文化遗产在经济建设的名义下遭到破坏,已是许多国家的“伤心史”。正值大建设时期的中国会重蹈他国覆辙吗?

  做这样的省思是基于我们已有太多的遗产被湮没于建设之中。在有的地方,对文化遗产的“建设性破坏”愈演愈烈。在新旧对立的狭隘意识之下,一些人以为文化遗产的消亡是时代进步的“必然”,他们看不到这些遗产之于民族繁衍发展的巨大作用,甚至还理直气壮地高呼:难道要让死人拽住活人吗?

  笔者曾耳闻如此怪事:某历史文化名城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时,一位长官竟称,搞文物保护的同志要为子孙后代负责,我们总不能为今后的发展添钉子吧,所以,能不划定就不划定了,要不然,这不能动那不能拆,今后的发展怎么办?

  这样的“发展”论调可谓登峰造极。围绕文化遗产的存废,正是不同发展观的较量。近代以来的中国曾积贫积弱难敌列强坚船利炮,人们便纷纷从自身文化上找原因,彻底否定传统在很长时间成为一股潮流。可是,以情绪取代理智,以物质消灭取代科学探索的反传统,并未结出所追求的文化之果,狂热的“破四旧”反倒使大量的既有的文化之果化为灰烬和瓦砾。

  历史告诉我们,怎样对待过去,就会怎样对待现在和将来。我们如不能对先辈怀有正常的情感,又怎能正常地面对自己?对自己尚不能负责,又何谈对后人负责?

  文化遗产是最可宝贵的国家利益,它在为我们铺垫站在前人肩上继续迈进的基石,并立下指示牌:此路不通,或此道可行。留存并珍视文化遗产,我们便可看清过去的足迹,收获创新的灵感,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民族凝聚力因此而澎湃,这是在为发展添内力,岂是添钉子?

  将既有的文化资源视为死物,将既有的文明成果视作障碍,这样的发展不可持续。真实的发展不是以精神家园的沦落为代价的。一个失去了灵魂的族群,怎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呢?(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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