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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检察官暴打警察,还敢打“法律”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2:00 光明网
黄海洋

  一方是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周曙强,一方是湘潭县检察院工作人员,6月5日,周曙强在湘潭县检察院公干时被数名工作人员殴打,并被“戴上手铐关了一个多小时”。(6月9日《红网》)

  这里笔者不想去议论孰是孰非,谁对谁错,只是想先暂且把检察官、警察、法官三者捆绑在一块,因为他们同为国家机器,是上层建筑。现实中他们作为法律的执掌者,沦为

了暴力集体,见谁打谁,打完百姓之后就自己内部互殴。如今恐怕剩下“法律”没有挨打了。问一句,检察官们,你们敢打“法律”不?

  法官王学林替检察官们作出肯定的答复。“我就是法院!”这是天津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打完前来办理立案手续北京律师说的话。北京律师在立案大厅遭到法官王学林殴打的事受到了网友的密切关注,事后北京律师在网上发帖回复时写道:“他可以打我,但请不要在法院打我,请不要在我履行职责时打我。他这么做,让我感觉打的不仅仅是我,打的是法律。而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4月11日《华夏时报》)王学林“我就是法院”的潜台词应该是“我就是法律”,而王学林又是“法律帝国的王公大臣”,此时法律就成了王学林手中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处于强势地位的法官王学林出拳打办案律师也就不奇怪了。只是笔者不明白的地方是,“法律”打“法律”,痛在谁身?痛在何处?无独有偶,曾经有央视记者到某中级人民法院调查采访,一名法官就当着记者的摄像头毫不顾忌地说:“我们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这句话是不是与王学林的“我就是法院”有异曲同工之妙。藐视法律,践踏法律,凌驾法律,法律在他们眼里简直如同草芥。在这里笔者不由得斗胆假设一下:法律即便是他们亲爷爷也会照打不误。

  同样地,法律被沦为私有工具,公权私化,一些把自已当作生命终结者的执法人士,让百姓感到恐怖和后怕。5年前,一场惊心动魄的“刑警围歼劫匪”震动整个福州城;5年后,刑警竟是凶手,是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劫匪”本是无辜受害者的真相让人们目瞪口呆。当案情后来真相大白之时,人们的评价是:“这哪里是谋杀啊,简直就是屠杀,对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居然打了150发子弹。”(《法制周报》6月5日)在腐化变质的强权执法部门面前,好人变坏人,良民顷刻间整成了十恶不赦的劫匪,而且生命随时会被黑心警察枪杀。“人为刀人为刀殂,我为鱼肉。”由此可见老百姓是处于何等可怕的境地,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玩弄法律于股掌的失控的暴力机关,其职责是服务和保护百姓的,到头来却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善良百姓。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

  所谓的“法律们”,传递出了一个危险信号,像公检法,缺乏足够多监督和制约的暴力机关,一旦私欲膨胀,就会无法无天,连法律都成为他们“暴打”的对象,何况处于弱势群体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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