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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老师与院长有"学术分歧"就该拿学生当靶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4:10 四川在线

  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上海师大”)美术学院绘画系2002级应届本科毕业生,5月12日,在论文答辩中,该班12名学生整体通过,其中3人成绩优秀,其后的5月24日,美术学院院长徐芒耀主持召开学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次评审会,评定这些学生的论文“不及格”。(6月14日《新京报》)

  临近毕业,已于5月12日的论文答辩中12名学生整体通过的论文,在5月24日上海师

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徐芒耀主持召开的学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次评审会中全部被“枪毙”,理由是“论文格式存在问题,不具学术性,充其量算作个人小结,需要重写”,学生们怨声载道。

  可以这样说,毕业论文是学生的心头之病。现在,潜心研究学问的学生实在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学生忙于英语四六级,总是无法顾及专业学习。临近毕业,好不容易写出一篇比较完整的论文,就这样被无情地“枪毙”,不管怎么说,对距毕业只有几天的学生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格式不合格、没有学术性的论文当然不能称之为论文,被校方“枪毙”,无可厚非,要怨就怨这些学生学习不认真,做学问又不严谨,即使他们重写的论文“不及格”,仍是咎由自取。严厉打击学术不端,是人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何况学校是学术的直接承受者呢?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严格评审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是对学生的负责,对知识的尊重。

  但是,倘若学校的某些领导在毕业生论文评审中无端地掺入个人感情,凭自己的好恶,想“枪毙”谁就“枪毙”谁,想不让谁过关就不让谁过关,跟某指导老师有分歧就把他指导的学生的论文通通“枪毙”,如此丑恶的行为是令人不耻的,是有违师德师风师貌的极端不负责的做法,是我们要极力揭发的弊案。虽然这样的做法让人感到不耻,引起世人的公愤,但在我们倡导公平、公正、合法的和谐社会的今天,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在我们的周围,让人不敢相信。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绘画系12名学生的论文在第二次评审会中没有通过答辩,据该校副校长证实,并不是因为这些论文的质量存在多大问题,而是该院院长与论文的指导老师存在着严重的学术分歧。指导老师刘大鸿的教学方法强调学生的个性,而院长徐芒耀则强调治学严谨。正是由于这一分歧的加深,使得这些论文通通被“枪毙”,学生也相应地变成学术分歧的靶子。

  无论张扬个性,还是治学态度严谨,都是做学问的基本态度,两者都没有根本性的错误。但倘若论文评审老师凭着自己的喜好而给学生的毕业论文下定论,无疑有点不通情理。毕竟“一娘生九子,九子九个样”,这些学生来自不同的环境,理所当然,自身的个性特征不会相同,他们有不同的治学态度,具有自己特殊的个性,老师在这个方面没必要过于苛求。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倘若要使毕业论文获得通过,还要花大量精力打听谁主持学位评审,研究学位评审老师的喜好,我想临近毕业的学生没有这个精力,即使有,就是能,为讨评审老师的欢心而做出的论文,未必就是真知灼见。倘若全部这样做了,那做出来的论文不是千篇一律?这些问题值得学位评审老师做深层次的思考。

  毕业生的论文通过答辩与否,直接关系着就业问题。倘若评审老师只凭自己的喜好而肆意“枪毙”学生论文,无疑是对学生的伤害,是对学生极端不负责任。谁敢保证,就算学生按照老师的思路做出论文,并且顺利通过答辩,这样的学生就能在单位“吃香”?

  既然毕业论文是学术著作,就应该允许张扬个性,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观点,而不是千篇一律,按照一种模式或者一种思路搞学术研究,我们才能听见不同的声音,才能实现知识创新。只要论文观点新颖,有可读性,实用性,评审老师何必要如此苛刻呢?学问本身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在争论中逐渐走向成熟的,倘然严格按照某种观点搞学问,不仅不能创作出高品质的论文,相反会滋生抄袭等学术不端的弊病,因此,依笔者愚见,毕业论文评审老师何不把气度放大一点,从科学的角度,求同存异,放这些学生一条生路?何必要拿他们当做“学术分歧”的靶子?让他们能够自由自在地发挥自己的才能,把自己的真知灼见表达出来,岂不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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