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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捐款买礼物送学校?某学生家长致电本报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6:30 大华网

  ●某中学初三学生家长致电本报投诉●校方称此乃学生干部提议自愿捐款

  本报讯记者刘文钊报道:昨天,一位姓林市民致电本报反映我市某中学初三级班主任强制要求每位学生最少必须交纳10元,作为购买送给母校的毕业礼物。经记者采访后,校方称此事是由学生自愿组织捐款,学校绝对没有这种强制行为。

  这位姓林的家长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在龙湖区某中学读初三,11日回家就跟她说,他们班的班主任要求每位学生至少交10元用来购买礼物送给母校,并且是一定要交,她觉得不合理,但昨天上午她还是将钱拿给了儿子。

  对此,该校校长称,其实此事是由毕业班的一些学生干部提出来的,说是即将要别离母校了,为了感谢学校对他们多年的培养,便想捐款购一份毕业礼物送给学校,然后由班主任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意后才进行的。而当时学生提出这样的提议后,学校的老师和校长都说如果要组织这样的活动一定要在学生自愿的原则下进行,没想到最后还是有部分家长误会了。而且该校平时要向学生收取某些规定要收的费用,学校的老师还主动与家长联系核对应交的金额,防止某些学生向家长多拿了钱。该校的校长还表示,目前,初三级已有不少学生交了钱,但都是自愿交的,如果存在争议,学校立即停止捐款,并将已交的钱退回给学生。

  (责任编辑:林伟练、许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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