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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超国民待遇”不停 “造假外资”难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7:12 国际在线

  作者:孙化民

  商务部外资司的统计数据表明,去年对华投资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来自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简称BVI)、开曼群岛、萨摩亚等离岸中心的投资大幅增加,实际投入外资超过240亿美元。其中来自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的投资远远超过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有分析人士认为,以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区区弹丸之地,其投资总量竟能超过

美国,这其中包括了很多国内资金“中转”的假外资。(6月14日《市场报》)

  在中国市场上,究竟有多少国内企业或个人出去转一圈回来成了“假洋鬼子”,虽没准数,但肯定不少。不然,商务部、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和工商总局等国家机关也用不着兴师动众集中打“假”。好好的中国企业乔装打扮成“假洋鬼子”,不是因为“洋人”比国人英俊漂亮,也不是因为“洋人”腰包更鼓,而是因为二者享受的政策不一样。多年来我国对外资所实行的超国民待遇,尤其是税收优惠,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3%左右,内资企业所得税为26%左右,内资企业税负比外资企业多一倍左右。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内资企业想办法转换股权变成外资身份的重要原因。

  凭什么给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不否认,在改革开放初期,通过给外商在税收上的一些小恩小惠,以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任何事情都应有个限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入世之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加速融合,“超国民待遇”对外资的吸引力越来越小,相反,负面作用却不断放大。

  如,WT0公平竞争原则是指成员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场竞争,内资企业与享有“超国民待遇”处处受优待的外资企业的环境显然不同;WTO主张非歧视原则,超国民待遇是对国民待遇的一种歧视。更为重要的是,“超国民待遇”对外资真有那么大引力吗?资本逐利的本性表明,哪里有利润存在,资本就会投向哪里。政治特权虽然能满足一些投资者的畸形需求,但与利润的强大吸引力相比,就不成比例了。笔者接触的一些世界500强企业负责人介绍,他们眼中的投资环境,依次为“配套能力、市场、政府服务、劳动力价格”,这里的政府服务,主要指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而不是什么税收优惠。可见,把“超国民待遇”视为引资法宝,有些片面。

  与“超国民待遇”相比,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更值得投资者期待。与其给外资“超国民待遇”,还不如努力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营造遵纪守法和自由竞争的社会风气。任何基于不平等的优待,都是不长久的,也是靠不住的。一句话:超国民待遇,该结束了。外资不会因为此而大幅减少,中国应有这种自信。如此,内资没必要“变脸”,那么多政府部门也没必要劳民伤财治“假外资”了。

  

  审稿:刘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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