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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劳模”该不该捐慰问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0:20 新晚报

  今日焦点:吴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南平煤集团的“金牌矿工”。20多年来义务为矿上回收浮煤和井下废旧物资,应得奖金20多万元,却一分没要;一辆自行车骑了17年,家住20平方米破旧的平房,却资助困难工友和贫困学生1.5万多元。日前,河南省总工会送上5000元慰问金,吴如当即表示要捐献,却被领导“制止”:“这是慰问金,你一定不能捐!第一你要买一台新彩电,第二要买一辆新自行车,剩下的钱给妻子买几件衣服。矿上要监督落实啊!”但吴如和他的妻子仍打算将这笔钱捐出去。一个家境“贫寒”的矿工

,有没有必要把对他来说数目不小的金钱捐献出去?这在社会各界引起热议。

  劳模也要享受生活

  陈波:吴如是一位模范人物,但家里却一穷二白,这与当代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趋势有些不和谐。一个劳模奉献社会与享受生活应该并行不悖。吴如的家庭很需要这笔钱,所以我们支持“把钱留下来”的做法。我们希望劳模过上好日子,这样才能更充分地体现社会对于辛勤劳动者价值的肯定,才能让劳模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

  捐款体现精神追求

  盛翔:吴如之所以要捐款,是因为他觉得,尽管自己家庭贫寒,但还有许多比自己更贫寒的人需要帮助。在他看来,自己是幸福的,因为还有人在为衣食发愁,还有失学儿童需要返回校园,还有孤儿需要社会救助……他一再坚持捐献这笔钱,体现了一种精神追求和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公民的高尚品格。慈善事业不是某个人的事,也不仅仅是有钱人的事,而需要社会所有的人、包括贫寒者,贡献力所能及的点点滴滴,最终汇成爱的洪流。从这种意义上,吴如的“义举”不应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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