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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姐姐"唤回迷途少年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3:00 燕赵都市报

  本报驻廊坊记者 庞永力

  “在庭审时,小江(化名)就给了我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他话不多,认罪态度很好,他说‘就是不抢包,我们也一定能回家’,其实他没有犯罪的故意。”栗哲是廊坊市广阳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谈起她参与审判的新疆少年犯小江来,感触良多。作为参审人员,她把刚刚走出监狱的小江接到自己家中,像一个大姐姐一样照顾他,谈心,并帮他踏上了回家的

火车。

  ■无知少年廊坊迷途

  小江今年18岁,2005年从家乡来到天津,为一个新疆人卖食品,简直就是“包身工”,却没得到报酬。他与其他两个新疆男孩伺机跑了出来,来到廊坊。但身上没钱,连回家的火车都上不了。走投无路中那两个男孩在街头抢了一位女士的包,包里有少量现金与一部手机,拿回旅馆后,由小江把手机卖掉,卖了200元。三人拿着钱到了北京,寻找新疆驻京机构,钱花完了也没找到,后来案发被抓获。4月19日,广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小江等人的案件,小江因销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栗哲在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探院(廊坊)工作,去年5月,经报名培训,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栗哲参与了庭审,新疆在廊大学生司马义担任翻译,栗哲与司马义均感到三个新疆少年,尤其是小江为生活所迫,对法律认识不够。

  ■爱心姐姐唤醒少年

  庭审结束后,栗哲不能忘记小江无助的神情。她约上司马义,想去看守所给服刑的小江送些东西,但由于不是直系亲属,没能如愿。他们了解到,看守所是不负责刑满犯人返乡的,他们找到收容站,由于小江已18岁,不属于被救助范围。“小江是因为无法回家而参与犯罪的,他出狱后还面临着同样的困难,在茫然中他可能再次犯罪,而再次犯罪就是故意蓄谋的性质了。”栗哲告诉记者,法律惩处是手段,而非目的,她愿意帮小江一把,在他无助、动摇之际,小江出狱后凑钱让他回家。她回家跟丈夫说了自己的想法,丈夫也是新疆人,也觉得应该帮忙。

  6月10日是小江刑满释放的日子。栗哲一上班就来到看守所,小江出来了,看见了她,记起她曾出现在法庭上。来到栗哲家里,小江洗了澡,换上了特意给他买的背心、短裤。小江不让栗哲替他出钱买火车票,让家里把钱电汇过来,用栗哲账号就行。栗哲跟他谈法律,讲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又不能违法犯罪,以后该怎样面对生活。小江说,已经付出代价了,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栗哲感觉到,小江虽然寡言,但很坦诚,有自尊,像一个弟弟或朋友,而不是一个需要帮助的少年犯。小江家人的钱汇到了,一行人去为他订票,又去超市为他买食品,这时的小江已经从心里把栗哲当作姐姐了。

  12日下午,栗哲与小江一同到北京,送他登上回家的火车。火车开动前,小江没说什么感激的话,只是反复邀请栗哲到新疆做客,说他以后还会来廊坊看姐姐。13日一早,栗哲打通小江新疆的朋友电话,请他转告小江家人,小江犯罪是偶然的,他并没有变坏,不要误解他。栗哲告诉记者,小江应该在今日晚上回到家中,她相信小江会好好生活的,她会得到他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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