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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庙等文化场所也可申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3:02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黄勇)为了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江苏省宜兴在内的4省6地曾为谁是梁祝文化的发源地,争执得不可开交。记者昨日获悉,类似的项目申遗,在江苏今后将有规可依。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出台并正式实施《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以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发扬江苏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江苏有37项入选,数量名列第二。

  以往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局限在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办法》首次规定,与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也可申遗。这意味着南京夫子庙这样历史悠久的文化场所也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江苏明确,申遗代表作的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为了避免出现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争,《办法》明确,江苏境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项目申遗的申请;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且提交各方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省政府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江苏将对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进行定期评估、检查和监督。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问题的,将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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