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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副教授状告中博网案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3:02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发现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骂后,与总部设在浙江杭州市的中国博客网取得联系,但被告知该文章不能删除。后陈堂发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递交诉状,成为“中国博客第一案”(本报曾做过报道)。昨天,该案在鼓楼区法院第一法庭再次开庭审理。

  对于博客文章中“烂人”、“猥琐人”、“流氓”等语言性质的认定上,双方产生

了很大的分歧,陈堂发认为文章中所提到的这些语言对他带有极大的侮辱性,他引用了国内一些权威的工具书上对这些词语的定义解释都偏向于贬义。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赵西刚律师则认为这些词语是中性词,不构成对陈堂发的侮辱行为。

  庭审中的另一争议焦点集中在于提供身份证明上,被告的代理律师认为陈堂发只是打了个电话给他们,并没有正式发函证明其身份给他们,所以公司也没有义务来确认文章中到底是不是涉及的陈堂发是其本人。而陈堂发认为,自己已经用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过被告方了。所以他们应该删除对他有侮辱性的言语。他认为,谁会没事情耗上这么长时间查找该公司的电话而且花上这么多长途话费来交涉呢?

  “根据帖子的内容判断,博客的主人是我的一个学生。但是我不会去找他。”陈堂发在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而在昨天陈堂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等这个案子结束完了,会通过一些途径去找到那位“长套袜”同学,和他好好聊聊。而对于这些辱骂自己的言语,陈堂发说,现在自己已经看得很淡了。“我也从学生阶段过来的,彼此也都了解。我认为错得更大的是中国博客网。是网站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很多南大学生都站到了陈堂发的一边,纷纷对“长套袜”进行了谴责。

  记者也在陈堂发所在的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开出的一份证明上看到,在2004年至2005第二学期,也就是陈堂发授课水平遭受“长套袜”在博客上攻击的那学期,陈堂发在所开设的四门课程包括《新闻伦理与法规》,总分为5分,陈堂发的得分是4.82分。陈堂发表示;虽然自己所教授的课程不可能适合每位学生的口味,但大多数学生还是认可的。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昨天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陈教授。

  记者:陈老师,你有自己的博客吗?

  陈:没有,我从来不用。

  记者:那你是怎么看待现在的网络博客的?

  陈:博客这几年发展很迅速,这的确是个好东西,大家可以有自己思想的空间,好像就是高压锅上的减气阀,对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开始暴露出很大的问题,如: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我想我们该对博客进行严格管理了。

  记者:是什么动力一直推动你打这场官司的?

  陈:愤怒,无奈。一开始我没有想过要靠打官司来解决问题的,在和他们商谈的过程中,他们的行为和说法真的让我很愤怒。我不得不打,但我明确一点,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

  记者:不为钱,你打这场官司为了什么?

  陈:要说打这官司我能得到什么,可能我什么也得不到,只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所谓博客,所谓“平民写作”是值得提倡的,但是这些博客网站不能只想到自己的权利,它们也应该担负起相应的监管义务。我只想通过我这个案件告知大家网络博客应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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