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当街宣誓纯属羞辱性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4:08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 据《光明日报》昨日报道:6月12日下午,长沙市某路段,一名骑助力车的小伙子闯红灯被交警拦下来当街举手宣誓:“我宣誓,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这是长沙交警部门对闯红灯者的一种新的惩戒手段。

  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闯了红灯,理应受到相关处罚。但是,令违章当事人当街举手宣誓,无论交通管理者持何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我看来都纯属“羞辱性执法”。

  暂且不说闯红灯的违章性质究竟有多严重,即便是性质严重的犯罪行为,执法者也没有对犯罪人员进行“当街示众”的权力。近年来,为确保公民的人格权利,我国的执法方式已逐步向国际接轨,譬如对犯罪嫌疑人蒙头罩,摈弃公捕大会等。既然犯罪分子的人格都要受到保护,那么对简单的交通违章行为,为何偏偏要搞变相的“当街示众”呢?长沙市交管部门还振振有词地声言:令闯红灯者“当街宣誓”,属于新型的教育形式。我倒以为,这其实是反文明的做法,至少是跟“人性化执法”相背离的。

  包括交管执法在内的任何执法,都理应严格依照既定的法律法规条文办理,而不能自出心裁地搞什么“创新”。如果像长沙交管部门这样,以让闯红灯者“当街宣誓”为由,变相地将违章者拿来“示众”,虽可暂时“挡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脚步,但这种故意伤害公民尊严的“羞辱性执法”,却完全跟“以交通文明促进城市文明”的初衷背道而驰。

  □马赛克(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