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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赔偿16.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15 今日早报

  肇事方

  赔偿16.7万元

  □本报记者 丁原波

  死者已矣,生者戚戚。不足两周岁的男孩浩浩前天倒在了叉车轮下再也没起来(详见昨天本报《悲!两岁男孩命丧叉车轮下》报道),年轻的父母无法面对这样的惨剧,打算离杭回乡。

  昨天下午2点半,记者联系了浩浩的舅舅吴斌,电话一通,那头就传来悲戚的哭喊声。“我们现在在殡仪馆,火化完后准备带回老家……”说了没几句,舅舅便哽咽了,“姐姐、姐夫伤心透了,相互支撑着,对我们来说,这样的打击太沉重。”

  吴斌断断续续告诉记者,昨天中午1点多,事件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协议,由肇事方赔偿浩浩家属精神损失费、抚养费等共16.7万元。

  “钱已经赔了,但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浩浩的生命。”吴斌说,浩浩的突然离开让他们失去了面对的勇气,“杭州是个伤心地,姐姐、姐夫怕触景伤情,打算过段时间就回安徽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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