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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被盗10次手机丢了161部 这家卖手机的公司咋恁不怕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54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佳通讯员张胜利蒙凡)郑州市有6名“小偷”把一公司当成了“私人银行”,9个月内连续“光顾”10次,盗窃手机161部,价值50万元。昨天,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

  多次被盗竟无反应

  23岁的吴功耀系河南省濮阳县胡状乡贯占村农民。在郑州打工时,因嫌打工太累,便起了盗窃邪念。2005年1月3日凌晨2时许,吴功耀伙同任帅营、张海、孙宗伟(在逃)窜到郑州市中原区万福花园某公司办公楼502室,盗走电视机3台、播放机1台、照相机1部,价值1250元。当几人发现这个单位防范比较松懈后,再次到502室,盗走电视机3台,价值1020元。几天后,几人发现这家单位原样未变,便开始了疯狂作案。

  盗窃160多部手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月至9月,吴功耀伙同任帅营、张海、韩光照、赵阿永等6人单独或者结伙在该公司办公楼502室、302室先后盗窃10次,盗走手机161部及照相机、电视机、播放机等物品,价值近50万元。仅2005年9月,吴功耀、韩光照、赵阿永等人就在该公司办公楼302室盗窃两次,盗走了100部新手机和27部旧手机,价值30余万元。2005年9月29日至30日,5人先后被抓获。

  被盗单位就是卖手机的

  “小偷”咋偷了那么多手机?为什么屡偷屡成?“被害单位是郑州市一家卖手机的公司,开始丢几部手机并不在乎,也没有及时报案,才导致后来小偷屡次作案都能得逞。”办案检察官提醒,单位和个人发现财产被盗后应立即报案。

  5小偷昨日获刑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法院判处吴功耀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韩光照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赵阿永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任帅营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张海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其系自首,故对其从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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