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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查查人事部门的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6:00 光明网
徐林林 文

  黑龙江省兰西县规定:每名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聘期一次收取300元合同鉴证费,新参加工作的每人每年收取200元。教师赵向阳诘问:我们是在2004年完成全员聘用的,聘用期限为3年,怎么到了2005年才开始收“合同鉴证费”?所有教师的聘用合同以及人事档案都由县教育局管理、保存,人事部门凭什么收取“合同鉴证费”?

  其实,各地政府人事部门乱收费由来已久。在一些省里,参加职称评定,不管申报

哪个系列,都得统一购买由省区市人事部门组织编写的应考书籍。购书款被列在必须一次性缴纳的参评费中,如果拒付则申报无效。再比如,你普通话说得和央视的罗京、李修平不相上下,但想拿到“公务员普通话合格证”,也非得到人事部门指定的交费培训班“回炉”。

  毫无疑问,人事部门在竞争上岗和择业求职中掌握着认证资源的配置权,这一权力随时都可能改变在岗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生存状态。一些地方的人事部门以权自恃,任意抬高培训、考证收费标准,将公共权力巧妙地置换成部门利益,使原本的“清水衙门”在政府大院内先富了起来。(《中国青年报》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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