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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预验收12项基本条件和26项指标基本达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7:2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本报讯(记者曹爱方)昨天上午,镇海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预验收。预验收组认为,镇海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取得了明显成效,12项基本条件和26项指标已基本达标,并将报请国家环保总局进行最后的验收。

  为解决环境问题、提高镇海环境质量,2003年6月,镇海提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目标。几年来,镇海先后投资20亿元,实施了污水处理、粪便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生

态重点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同时,镇海还实施了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制度、公众恳谈会制度和年度报告会制度,建立了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环保良性互动机制。13日、14日,省、市两级环保局组成的预验收组对镇海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结果显示,镇海区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2005年工业污染物COD的排放量较2002年下降了22.5%,单位GDP能耗、水耗分别比2002年下降了12.1%和36.2%,群众环保信访投诉连续三年下降了70%。全区建成了海天、镇骆、雄镇、清风四条生态林带和沿江景观带,绿化面积达到225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43平方米,城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2.76%和45.20%。内河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

  据悉,省预验收组高度评价了镇海区三年来的创建工作,特别是该区在协调重化工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全力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企业清洁生产建设、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等,方法独树一帜,成效非常明显。预验收组希望镇海区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力争率先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达到生态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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