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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中考规则像刑法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事件 12日,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颁布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罚规定,11种情形可判该科考试零分。取消考试资格的情形包括:1.扰乱报名站(点)、考场、评卷场所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12日《临沂日报》)

  评论 不少考生、家长,本来就被应试教育的非常态气氛弄得神经兮兮的了,若教育部门再像对待犯罪嫌疑人一样,应考环境岂不会被弄得更加肃杀? ———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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