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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拟订《意见》加强矿业权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7:57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今后要严格执行矿业权准入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及勘察开发投入不足的,一律不予批准,采矿权一律实行市场化配置和有偿取得,探矿业依据有关法规,区分不同矿种,实行行政授予和有偿出让。”这是省政府日前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在6月14日上午召开的全省地质工作会议上下发,并将经过全体代表进行讨论修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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