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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今起“大清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7:58 兰州晨报

  涉及兰州市22条道路11个城市出入口和市区主要部位面积达32万m2

  针对兰州市户外广告现存的诸多问题,6月14日,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宣布:从6月15日起至8月30日前,在全市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户外广告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兰州市22条主(次)干道、11个城市出入口和市区主要部位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完成拆除32万平方米违法广告的清理整治任务。将采取逐街、逐路、逐场所等全方位的方式对存

在严重安全隐患、禁设区域乱设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依法拆除。

  重点整治场所圈定

  据介绍,这次集中清理整治的重点范围是违法设置、安全性差、有碍市容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牌匾、公交站亭、指示(引)牌、带广告护栏、灯箱、跨街广告以及一些档次较低的公益广告、临街街道(社区)的宣传栏(板报)等。

  重点整治场所有:城关区:雁滩家具城、盘旋路什字、火车站、东部市场、东岗立交桥、东方红广场、五泉广场、静宁路什字、南关什字、西关什字周边;重点路段有天水路、东岗路、庆阳路、皋兰路、民主路、武都路、甘南路、中山路、酒泉路、张掖路及辖区滨河路(南北)沿线。

  七里河区:文化宫、义乌商贸城、西站什字、秀川小区、交通治安分局办公楼周边;重点路段有西津东路、敦煌路及辖区滨河路沿线。

  安宁区:黄河市场、培黎广场、费家营、桃海市场周边;重点路段包括安宁东路及辖区滨河路沿线。

  西固区:天鹅湖、天乐商场、西固公园、西部市场周边;重点路段涵盖合水路、福利中路、公园路沿线等在内。

  清理针对三种情况

  此次户外广告集中清理整治,主要针对以下三种情况:

  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分为四种情形:有合法审批手续,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除;符合规划要求,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加固;有合法审批手续,但已到期限,或虽未到期,但距审批的期限不足3个月(含)的,予以拆除;有合法审批手续,但破损锈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反映意见较大,以及不符合《兰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的予以拆除。

  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存在两种情形:凡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予以拆除,并不给予经济补偿,而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的,免收拆除费,在规定时限内未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由广告责任人承担;乱贴、乱挂、乱发、乱画、乱喷、乱涂的,坚决予以拆除,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无法找到设置人或无法将拆除通知送达的户外广告,视为无主广告对待,一律依法拆除。

  保证每店一个“招牌”

  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宋智虎表示,对商户们的“招牌”设置,执法局将保证每个店铺拥有一个“招牌”。门头、招牌的清理整治主要分两种情况:凡规划已出台街区的门头、招牌,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保留;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限期自行拆除整改;规划未出台街区的门头、招牌,由执法局根据不同路段、建筑风格的实际情况,现场勘察,依据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规范、协调一致的原则,制定具体的规格、样式、色彩标准,由业主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未整改的,予以拆除。

  自行拆除予以补偿

  这次户外广告集中清理整治还涉及到了补偿问题,据介绍,凡有合法审批手续,并在审批的规定时限内,在这次集中清理整治中必须拆除的户外广告的设置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的,予以一定经济补偿。否则,不予补偿。

  补偿的形式有三种:经济补偿:对审批手续齐全,期限在3个月以上,依据规划需拆除的,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以货币形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赎买:对审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位,或按规划要求须整改的广告,按照自愿的原则,经价格评估后,由兰州市城投公司组织赎买;位置置换:对审批手续齐全,期限在1年以上,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根据设置单位的实际情况,视情况采取位置置换的方式予以补偿。

  货币补偿的标准是,普通钢铁骨架喷绘户外广告,补偿2元/月·平方米;不锈钢材质灯箱广告,补偿4元/月·平方米;“三面翻”户外广告,补偿10元/月·平方米;亚克力材质户外广告,补偿12元/月·平方米;霓虹灯广告,补偿15元/月·平方米。

  抗法者最高罚1万

  这次户外广告的集中清理整治当中,对不配合、故意不提供必要条件或无理取闹、暴力阻挠执法的,根据相关规定,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并依法予以拆除,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李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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