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愿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07 潇湘晨报 |
本报讯从贺勇见义勇为被刺伤(详情请见本报6月12日A5版《“见义勇为证”帮他住了院》),到昨日已经7天了,但是医疗费用仍无着落。昨日下午2时许,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的张献和唐锦昌律师在看了本报报道后,来到贺勇的病房,表示愿意给贺勇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张献说,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除了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外,受益人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记者 李志宏 实习生 王和赞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