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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愿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07 潇湘晨报

  本报讯从贺勇见义勇为被刺伤(详情请见本报6月12日A5版《“见义勇为证”帮他住了院》),到昨日已经7天了,但是医疗费用仍无着落。昨日下午2时许,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的张献和唐锦昌律师在看了本报报道后,来到贺勇的病房,表示愿意给贺勇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张献说,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除了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外,受益人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记者 李志宏 实习生 王和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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