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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俱备,“东风”坏了“好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万事俱备,“东风”坏了“好事”
他们在考研路上辛苦跋涉之余,深为自己的英语基础差而烦恼。为此,他们想出了过英语关的“捷径”——采用现代高科技手段秘密获取试题作弊。

  关于本案

  王老师无意之中听见外面传来朗读英语单词的声音。王老师觉得奇怪:“平时没有

听见有人在此读英语,现在考试为啥竟有人在朗读英语单词?”王老师立即叫来监考的其他老师,证实确实是有人在读单词,而且内容好像就是试题上的答案。同时,老师们还发现,读单词的声音就是从距考场不远的一居民楼上发出来的。

  在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场上,窦某等人上演了一场作弊闹剧。这场闹剧非但未能使他们一圆研究生之梦,反将他们送上了被告席。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于今年6月2日一审判处窦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判处彭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周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考场现形,考生逃匿

  2006年1月14日。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考场——西南政法大学。这天上午考政治科目,下午考英语科目。带有几分紧张心情的考生们早早地汇集在考场外。随着监考老师和负责考场周边秩序的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到来,考生陆续进入自己的考场。慌忙而至的考生彭某、周某、肖某(女)、李某、胡某等人除与其他考生一样紧张外,更有一番别人不知道的焦急和心跳。彭某的紧张心情就更不用说了,因为他除了和几位一起来的考生一样耳洞中塞有微型耳机外,在今天的政治和英语考试中还负有重大的“使命”。因为,在他的衣袖里面装有一个微型摄像头。

  上午8时30分,考生入场就座,监考老师宣布考场纪律,并当场启封试卷后发到每位考生的手上。紧张的考试开始了。安静的考场内考生忙着答题。半个小时过去了,彭某仔细看了政治试卷后,用携带的摄像头拍摄了几页试卷发了出去。很快,耳机里面传来“不太清楚”要求再拍的话语。彭某又拍了一遍发送出去。不久,微型耳机内就传来了政治试题的选项答案。紧张的政治考试结束后,从考场出来的彭、周等人来到距考场不远的招待所327房,验证了政治考试中传来的答案的正确性。

  下午英语开考不久,彭某按照窦某从耳机中传来的指令,将英语试卷全部拍摄后传给了在招待所负责接收的窦某。窦接收并将试卷打印出来后,交给了在身边的“枪手”。“枪手”很快做好了试题,负责传递的女生迅速将答案送往校外距考场很近的发射点,由唐某用对讲机念出试卷答案,发送给考场内的几位考生。

  考场内的彭某等人在考场内又顺利接听到了英语试题的答案,正伏案疾书,发现耳机里面的信息突然消失了。此时,监考老师又突然前来仔细查看了彭某的身份证件,这一切更引起了彭的恐慌。预感到出了问题的彭某早早就离开了考场。在招待所负责接收和打印试卷的窦某,在用手机与唐某联系不上时,随即与彭某取得联系,告诉彭,唐某那边可能出事了。彭某等人马上来到烈士墓附近,看到租赁房楼下有两辆警车。惊慌失措的彭、窦、周三人赶紧用手机与其他同学联系,结果是全部关机。三人商量了一番后,就先到九龙坡区杨家坪,后逃往北碚区一招待所藏匿……

  一阵风起,窝点被端

  14日下午英语考试开考后不久,负责英语考场监考的王老师见外面起风了,就前去关窗户。 这时,王老师无意之中听见外面传来朗读英语单词的声音。王老师觉得奇怪:“平时没有听见有人在此读英语,现在考试为啥竟有人在朗读英语单词?”王老师立即叫来监考的其他老师,证实确实是有人在读单词,而且内容好像就是试题上的答案。同时,老师们还发现,读单词的声音就是从距考场不远的一居民楼上发出来的。

  民警接此情况后分析,上午政治考试结束后,校保卫处就接到一个匿名女生打来的举报电话,称考场内有人作弊。结合老师反映的情况,民警判断可能有人作弊。下午4时左右,民警按老师提供的方位,赶到了校外一幢居民楼6楼时,听见朗读英语单词的声音就是从6-1号屋内传出来的。民警马上进到屋内,发现里面有唐某等四男一女,其中一男生正在用对讲机念英语单词。民警一看,这所房屋与校内的考场很近,直线距离不过30米。几人见突然出现的民警就慌了手脚。民警当场收缴了对讲机等无线通讯设备,还查收了打印出来的政治、英语试卷(上面有做好的答案)若干张。在民警忙于处理现场的同时,其中两人逃脱。随即,民警将现场的两男一女带回派出所审查。

  根据唐某等人的交代,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校内招待所327房。见房内的几人都已逃离,民警只从屋内查获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天线、电视接收器、对讲机、微型耳机、充电器、电池等各种无线通讯设备和器材数十件。同时,民警还在现场查获打印出来的试题共计113页。

  得知事情败露,唐某等人已被抓获,彭某立即打电话给“枪手”刘某,要求刘将手机号换掉,不要再与他人联系。出逃后,寝食难安的窦某、彭某和周某了解到民警正在寻找他们及参与作弊的“枪手”,吓得惶惶不可终日。1月17日,彭某将这次考研作弊的事情告诉了远在四川雅安工作的父母。彭的父母要他立即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窦某和周某的女朋友也相继打来电话,称事情不大,并要求他们都回学校向派出所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后悔莫及的窦、彭、周三人在亲人及朋友的规劝下,于1月18日回到学校,到派出所交代了此次从密谋策划到作弊的全过程。

  此刻,这些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竟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有的还构成了犯罪……

  欲圆美梦,捷径难走

  参加研究生考试的窦、彭、周及参与作弊的唐某、肖某、李某、胡某等人,分别来自安徽省六安、四川省雅安、南充和重庆等地。2003年9月,他们在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分别报考了法律专业的自考及继续教育的学习。在几年的法律专业学习中,几人分别获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因为工作不好找,窦某的女朋友肖某和周某、彭某都准备参加今年的全国研究生考试。

  学习之余,彭某、周某等人发现,研究生考试太难,尤其是英语,担心自己很难过关。就在大家沮丧之际,窦某提供了自己在网上看到的某网站销售微型摄像头和无线耳机等器材的信息。一番商量之后,大家一致决定请人做题,然后通过无线设备将答案传输进考场。2005年11月,窦某前往深圳看望堂弟,行前,周、王等人凑了3000元交给窦某,请他购买微型摄像头等器材。买回微型摄像设备后,窦某又在网上订购了5套微型耳塞和接收器。之后,窦某又陆续购回了对讲机、充电器、电池、接收天线、视频转换接收器和打印机等设备。据事后计算,他们购置作弊器材共花去人民币9000多元。

  器材购置齐全后,已是2006年1月10日。在以后的几天时间里,窦、彭、周三人就在自己的租赁房内加紧调试,并明确分工:窦某负责接收、转换和打印,彭某负责用摄像头拍摄考卷并传输,周某则负责找“枪手”做题和找人用对讲机念答案。经过反复调试成功后,几人为自己的“杰作”而兴奋。

  在窦某忙于购买器材的同时,周某也在忙于寻找“枪手”。2005年12月底,周某通过同学刘某,找到了“枪手”。几番联系之后,双方以政治和英语两门课一共5000元的价格成交。随后,“枪手”按约定时间与彭等人见面,彭某当即交给“枪手”2500元,说:“这是订金,另一半考完后再给。”

  2006年1月13日,已在重庆某单位工作的唐某接到同学周某打来的电话称:“我们第二天要考试,请你过来帮助念答案。”唐以要上班为由先没答应。周又再次打去电话,请唐一定要帮忙。唐见实在不好推托就答应了,并向单位请了假。

  法槌落下,好事泡汤

  1月13日晚,窦、彭、周等人就将所有器材搬到了该校招待所327房间内。唐也应邀查看了接收和用对讲机发射的两处场地。随后,几人在327房间内桌子上摆上笔记本电脑,架好了天线,连接好了用来接收信息图像的视频转换器,并再次检查了对讲机电池、微型摄像头和微型耳塞及接收发射等设备的电源等情况。彭某也电话通知“枪手”作好准备,要求其明天早上8点前到该校招待所集中。

  1月14日早上8点左右,窦某、彭某等人陆续来到招待所327房间内。彭将微型摄像头藏在了衣袖里面,周、胡、李、肖分别戴上了微型耳机。几人分工已毕,彭、周等人去了考场。万事俱备,却没料到正是“东风”坏了他们的“好事”。在考场附近民房内朗读英语答案的声音,被一阵风吹到了考场之内。

  2006年5月16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能容纳近400人的刑事审判大厅座无虚席。重庆市首例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窦某等三人利用窃取的方式,非法获取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题,并通过无线电传输方式向参加考试的学生传递,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6月2日,沙坪坝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窦某、彭某、周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鉴于窦某等三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及犯罪的事实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一审作出本文开头所述的判决。

沈义 李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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