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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事务所代拟《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郑州人大立法起草尝试“外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2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小平张建新)日前,记者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经公开“招标”,郑州市人大与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了委托起草《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的协议。文丰律师事务所拿出法规代拟稿,将由人大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这种通过“招标”方式使社会力量成为地方法规的起草者在我省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

  据介绍,郑州市人大这次实施“开门”立法绝非偶然,它源于近年来物业管理相关

制度暴露出的严重不足与缺陷,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频繁发生的矛盾和民众呼吁立法的强烈冲动。

  为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11日举行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委托社会力量起草《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5月10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式发布公告,公告要求,“凡住所地或办公地在郑州市区的高校法律院系、法学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单位,符合有关条件的,均可以单位名义申请起草《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

  公告发布后,先后有5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社会团体递交了申请材料。最后,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中标”,承担了此项起草《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的工作。据悉,郑州市人大除要求受托方起草的代拟稿“不与上位法抵触、符合郑州实际、可操作性强”外,并未给如何起草画出条条框框。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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