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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 出租车依然招手即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2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林实习生王冠星)《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今天如期实施。但与此前透出的内容相比,今天开始实施的规则有了新的变化——出租车可以继续“招手即停”。

  6月14日,郑州市市政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忙于安排《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的公示一事。

  记者看到,在加盖“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和“郑州市公安局”印章的公告中,有关出租车“在指定地点候乘”的规定已无显示。

  6月6日,郑州市市政局有关负责人曾透露,新规则将要求“乘坐公共交通车辆,须在站台或指定的停靠站点依次候乘,禁止在车道上候车和拦截车辆”,也就是说市民乘坐出租车“招手即停”的习惯将被改变。

  但此举招致一些市民和出租车司机的反对:“出租车的优点就在于招手即停,乘坐方便。如只能在出租车停靠点乘车,会降低出行效率,增加乘车麻烦。”

  据了解,2001年,公安部门作出规定:“出租车在主干道距红绿灯100米外、在次干道距红绿灯50米外,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可以紧靠道路侧石停靠”。

  “这条规定也是我们允许出租车‘招手即停’的重要依据。”一位参与制定规则的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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