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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失业待遇下月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3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朱锐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新政不仅使县级统筹区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有所提高,也给农民合同制工人带来了利好消息。

  新政将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

  市劳动和保障局失业保险处负责人解释,如果某个失业人员在企业参加了失业保险,目前在领失业保险金。此后,他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又参加了失业保险,他原来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可以暂时处于停领状态。

  当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险并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可以重新核实社会保险待遇,并且与他原来未领完的待遇一并计算。而“48、58”这一类大龄失业人员,除了可以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以外,还可以申请延长申领年限。

  据介绍,目前我市失业保险还处于两级统筹状况,县级统筹区的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均低于市级统筹区。目前,市级统筹区的失业保险金最高达421元,最低也有338元,而县级统筹区平均只有200多元。从下个月开始,县级统筹区将逐步并入市级统筹区,同处南京、失业保险水平相差两三百元的现象将不复存在。

  另外,新政策对进城务工农民也有较大影响。与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个人按工资的1%、单位按2%缴费的规定不同,目前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只需单位按2%的比例缴费,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相应也比城镇企业参保职工低,城镇职工最长可领取2年失业保险金,农民合同制工人最长只能领取1年的失业保险金。新政实施后,他们也将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参保缴费、享受待遇。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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