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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客第一案南京庭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南京6月14日电 李自庆 备受关注的南大副教授陈堂发状告中国博客网站侵犯名誉权一案,今天上午9点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博客日志是否构成侵权、被告是否尽到了监管责任展开了激烈交锋。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

  原告陈堂发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一名副教授,去年9月他在家中用自己的实名

在网上搜索自己的文章时,一个叫“长套袜”的网页一下子闪了出来,网页的内容提示中出现了“陈堂发”3个字,名字后面有流氓等字句。点开这个“长套袜”,陈堂发发现这原来是中国博客网上的一个网页,在这个网页的一篇名曰《烂人烂教材》的博客日志里,博客主人“K007”对他进行了指名道姓的辱骂,诸如什么“猥琐人”、“流氓”、“烂人烂教材”等。这篇日记的上网时间是6月24日,已经在网页上保留了两个多月。

  陈教授拨通了总部设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中国博客网的客服热线电话,希望马上把那个《烂人烂教材》的帖子删掉。但网站却要他提供书面证明及身份证件,以证实那篇博客日志中侵害的人就是他,否则不能删帖,双方因意见不一,那个帖子没能马上删除。

  去年11月,陈堂发将中国博客网站告到法院,他在诉状中共提出了3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及直接经济损失1324元人民币;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未曾料到的是,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便出现一波三折。先是原告告错了对象,中国博客网站不是适格的被告,原告随后撤诉,并重新将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之后,被告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又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此案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该异议后被鼓楼法院裁定驳回。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此裁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的管辖地一度颇受关注。今年4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被告的上诉被驳回,案件仍由鼓楼区法院管辖审理。

  上午的庭审原被告交锋十分激烈,原告坚持诉讼主张,认为被告没有尽到监管责任,造成了对原告名誉的侵害,系存在过错,应立即停止侵权、承担赔偿责任、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求删除网上由此引发的对原告的一切负面评论。

  针对原告的诉称,而被告方毫不示弱,其代理律师称,被告当初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才能删帖的主张是正确的,因为原告的不配合,才导致争议,致使日志长时间保留在网上,故被告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被告方同时认为,网上的那篇诉争日志并不构成侵权,“流氓”、“猥琐人”仅是针对原告的教材及教学,日志仅是作者当时的心情发泄而已,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天的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11时40分许,原、被告就本案的争议焦点,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争辩。庭审进行到最后阶段,当主审法官沈菁征求原、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陈堂发表示:“不接受调解,原告希望通过法院的判决,警示网上更多的网站履行监管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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