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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妻引产丈夫起诉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新郑6月14日电 左世友 夫妻吵架后,妻子私自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丈夫一怒之下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今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原告王某和被告高某离婚。

  2005年6月,怀孕的高某在与丈夫王某吵架后私自到乡卫生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接着便回了娘家。王某得知后,认为妻子未经其同意,擅自做引产手术,侵犯了他作为丈夫的

生育权利。王某便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同时以高某侵犯其生育权利为由要求高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虽法庭多次调解,但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鉴于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王某也放弃了精神赔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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