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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平米厂房估出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00 沈阳今报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厂房被违法拆除了,我们正打官司索赔呢,出来个资产评估报告。这就怪了,没人委托,报告咋出来的?”

  沈阳市试剂四厂的老鲁厂长在索赔案庭审之后终于弄明白了:自己确实没有委托,但被告替自己委托了评估事务所。

  昨天,老鲁厂长向法院递交了状告沈阳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起诉书,要求法院确认评估行为无效,要求评估所公开道歉。厂房被违法拆除沈阳市试剂四厂是1984年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2004年8月,新城子铁西地区工业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铁改办)作出口头决定,将试剂四厂的840余平方米的厂房予以处置。8月20日,购买该地块的一家企业将这些厂房拆除。2005年9月21日,试剂四厂把铁改办告上了法庭。2005年12月7日,新城子区法院判决铁改办的口头决定超越职权、行为违法。

  800平厂房就值6万?

  确认违法后,试剂四厂随即向铁改办索赔。不过,对方拿出了沈阳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写明是试剂四厂委托评估的。老鲁和职工们傻了眼,按照这份报告,被拆除的800平米厂房只值6万多。可是试剂四厂没有做出任何委托。状告评估事务所

  “是被告铁改办委托我们评估的,报告中写试剂四厂是笔误。”2006年5月31日,状告铁改办的索赔案中,天泽评估事务所的项目经理陈先生参加了庭审。

  “被告怎么能随便评估我们的东西?如果是笔误,不能在报告中出现这么多处吧?”试剂四厂的职工不明白了。

  “我们行业内允许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不一致。如何使用报告是委托方的问题,和我们没有关系。”陈先生庭审后表示。专家说法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综合部高先生:

  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不一致时,双方必须有一定关联,比如是上下级关系等。同时,在委托合同上,必须有双方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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