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医生岂能将自己混同于“医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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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09 正义网 |
6月11日,南京某三级医院的外科医生朱华( 化名)公开揭露,一些医院的医生有倒卖病人现象,有的倒出去,有的倒进来,医生从中收取少则50元,多则数千上万元的“转院费”;接受病人的医院,会采取种种方式尽量获得更多的医疗费,接受病人的医生也会获得相应的奖金和提成。(6月14日《工人日报》) 这位医生揭露的倒卖病人现象让人触目惊心。这种倒卖,既可发生在同城医院之间 ,也可发生在两地医院之间;既可发生在同等级别医院之间,也能发生在不同级别医院之间;既能发生在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也能发生在不同医院的同种科室之间;甚至还可以发生在120急救与医院之间。总之,只要有利可图,病人就能“倒卖”。比如,接到中风、高血压等慢性病突然发作的病人,按照常规,“120”本应将他送往最近的一家医院,但因为急救人员与某医院急诊科有“合作”关系,便自然而然地舍近求远。然后,“120”获得一笔好处费。人们常把那些在医院门前将准备就诊的病人带到事先联系好的医院和医生那里,并从中谋取利润的称作“医托”。“医托”们常常游荡在大医院附近,其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往往让病人多花了钱却看不好病。因此,“医托”们极为患者痛恨,有关部门为了维护患者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的医疗秩序,也每每组织对“医托”进行打击。谁知一些医生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竟也做起了“医托”,参与倒卖病人。 医生作“医托”,贬低了自己的人格。医生是患者生命的守护神,是救死扶伤的实践者。患者危重时,医生是其全部的希望;患者痊愈后,医生给其新生的力量。倒卖病人的行为与医生的称号格格不入,“医托”的可耻让医生人格受到贬低。 医生作“医托”,玷污了医疗队伍形象。近年医疗队伍出现的一些问题,虽然受到了广泛的批评,但总体上,我们的医疗队伍是积极向上的,绝大部分医生是自尊自重的。可总有一些医生,不注意维护职业形象,不努力弘扬职业道德,什么无耻事都敢做,什么昧心钱都敢赚。结果,“一块臭肉坏了满锅汤”,导致医疗队伍整体形象受损严重。 医生作“医托”,破坏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当“医托”的医生,把自己的“发财”建立在病人的痛苦之上,将患者当成了可以随便吃的“唐僧肉”。这种庸俗、卑鄙的价值观,一旦表现在行动上,必然侵犯病人的利益,破坏和谐的医患关系。 因此,每一个医生都应当坚决地同倒卖病人现象作斗争,每一个医院都必须自觉铲除滋生“医托”的土壤,行政部门要对发现的医生倒卖病人现象进行认真的查处。 作者:张铁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