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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北:深挖快查成效明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近年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在举报线索管理机制上做文章,严格执行“快速受理查处制度”、“线索二次分流机制”,充分挖掘线索成案价值,取得明显的成效。

  ■程序简,成案快,快速受理查处机制显成效

  所谓“举报线索快速受理查处制度”,即由专职接待员对来访举报线索进行评估,对认为具有较大初查价值的举报线索,及时邀请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提前介入来访接待工作,经分管检察长或检察长批准,立即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初查的举报线索管理制度。该项制度是我院举报中心针对举报线索周转速度慢,从而影响破案效率问题推出的,实践证明它充分凸显了“简化”、“快捷”、“高效”三大特点。一是“简化”:群众来访举报后,一般要经过来访受理、编号登记、科领导审核、检察长批示和线索分流五个流程,但该项制度的推出,使举报接待与反贪初审同步进行,简化了流程。二是“快捷”:举报线索流转一般需要7天时间,反贪部门对线索初审、初查一般需要3至6个月,而实施了该制度,移送的举报线索均在15天内进行初查,大大提高了效率。三是“高效”:2005年反贪局立案总量的七成多是来自运用“举报线索快速受理查处制度”处理的举报线索。今年3月,上海市闸北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这起受贿案从受理到审结只用了短短半年的时间,改变了以往流转环节多、时间拖沓的缺点,用最短的时间赢得了最大的效益。

  ■评估细,挖掘深,线索二次分流机制立大功

  2002年,举报中心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市公交客运管理处部分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由于举报内容不详,又无法找到举报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导致线索移送反贪局后初查难以深入,只能作结存处理。2003年,我院推出了“线索二次分流机制”,经过对这条线索进行重新评估,我院认为:公交行业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反贪查案应在公交客运行业有所作为,力争在该领域查处一系列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承办该案的主办检察官另辟蹊径,从被举报的行贿人的业务范围着手,调查了其在经营公交路线期间与公交客运管理处相关人员的管理关系,明确了初查对象范围。由于分析、判断准确,加之谋略运用得当,反贪局在公交客运管理处一举侦破三起受贿案件。

  这场漂亮的胜仗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已经结存的线索,挖掘出了一系列串案,“线索二次分流机制”功不可没。所谓“二次分流”,是指对存查、缓查的线索再次进行评估,对于那些原本不具备成案条件,可是因时间的推移、情势的变化而重新具有初查价值的线索,在征得分管检察长同意后,再次确定承办员,或者由举报中心配合相关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联合进行初查,深入挖掘案件。该项机制的推行,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案源不足的瓶颈,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线索的有效价值。一些存查、缓查的老线索其实是一个宝库,很多线索在当时的情况下可能不具备侦查的客观条件,如举报内容不详、环境因素制约等,可一旦时机成熟往往就可以挖掘出很有价值的案子。“线索二次分流”并不是简单的为分流而分流,它是一个再挖掘、再拓展的过程,要抓住有限的已知情况,利用有利条件,进一步深入挖掘、跟踪,增加成案的可能性。自线索二次分流机制推行以来,闸北区检察院通过这种方式“查漏补缺”,反贪局已成功立案18起,占立案总数的22.8%。

  (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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