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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的保护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20 淄博新闻网

  日前,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播出一则发生在北京市的道路交通事故,看后令人感慨万千:感叹人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感叹交通事故的惨烈,更深深感受到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必将给自己、家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事故发生在马路的交叉路口处,由西向东方向信号灯变成绿色,路口等待的机动车迅速通过。此时,一位70多岁的老人骑自行车从北边过来,企图迅速通过马路。这时,从西边快速开来一辆灰色小车、瞬间将老人撞飞,老人在空中翻了两下,摔倒地上。从播出的录像看,事故发生前,现场路口等候过马路的有两位骑车人,

年轻的一位一直没动,老人却想抢行,最终酿成惨祸,可谓生死悬于一念。

  众所周知,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对于公民个人来讲,其生命与财产安全最直接的责任人就是自己。换句话说,生命安全在自己的手里,自己是自己的保护神。红灯如血。如果老人能遵守交通安全法律,通过路口时遵守信号灯的指示,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抢行抢道;如果灰色小车通过路口时速度再慢一点;如果大家都礼让一些……事故就不可能发生,悲剧就可以避免!现代社会是规则社会,人们生活在一定的规则之下,因此,公民必须对规则、法律有足够的了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规则。做自己的保护神,安全防范意识必不可少,有了防范意识这个“铁将军”把门,安全系数必然大大提升。做自己的保护神,安全知识必不可少,对于个人而言,在一定程度上,知识决定命运。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律调整下的社会,公民要把遵纪守法变成一种内心的潜意识,一种自觉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不会被社会所否定。(张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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