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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自主采购,统一配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24 四川在线

  高校实施后勤社会化以来,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一直由学生出钱,学校统一采购。学生可携简单的行礼、甚至只执一纸录取通知书即可入学。学生出行方便,学校管理轻松,皆大欢喜。不久,问题出来了,厂家给回扣、后勤干部受贿;价高质劣,以次充好,黑心棉;……。

  2005年,三部委(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

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明文规定:“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备。”

  厂家要卖黑心棉、学校要吃回扣,那好,规定不准统一购买,不就规避上种种问题了么。不过,通知施行一年,问题又出来了。笔者曾经历过某高校入学,该校新校区地处偏远无配套商业机构,3000多名新生一齐涌入,校门口出售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的小摊摆起长龙,附近县城的商场和各类交通工具空前忙碌,校园内外一派繁华。这些来自天南海北的学生,人地两疏,难免挨宰,还得饱受奔波劳碌之苦;那些自备者更麻烦,大包小包的行礼和各式各样的手续将学生和家长折腾够呛,行礼托运来的,还得等待、找车运送,等等。

  笔者想问的是。有关方面发文时,是否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在做出相关规定时,是否有推卸责任和交付矛盾之嫌?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各个学校有没有积极回应这个通知?现在看来,教财[2005]10号文,显然有因噎废食的做法,与防止狂犬病就将所有的狗都株杀净尽是一个道理。

  亡羊补牢,三部委于今年5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有这样的规定“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两者对比,从措辞中不难看出一点端倪:前文为“不得”,后文为“不得强行”。并且,《通知》同时规定,学生自带床上用品须保证质量合格,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带入学校,已经带入的须自行更换。

  这说明,统一配备还是有一点可能性。而有了最后这个“同时规定”,权重一下,学生打算自行购买心头也未免犯嘀咕: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这么多,谁能保证自行购买的就是合格产品呢。从今年这个通知,我们不难发现,原则上,“三部委”还是推崇统一配备学生用品,虽然行文有些灵活。

  又到一年招生时,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是否集中购买,再次成为学校、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大家都明白,统一采购绝对会比单独购买划算,只要制度落实,监督到位,学校统一购买未尝不可。并且既减轻学生负担,又可降低购买成本,保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校园。何乐而不为呢?

  为此,上海市的做法只得借鉴,“学校服务建立在学生自愿购买、自主选择的基础上,买与不买由学生说了算,学校禁止向学生强行统配。”“今年被上海高校录取的新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中,都会附有一份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的清单,其中每件物品的价格标得清清楚楚。学生若愿意购买,可回执给学校,学校做好准备。未给回执的学生,到校当天若想购买,学校也会想办法,保证新生入校当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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