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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中的价值冲突与价值整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35 南方日报

  任何社会价值共识都需要在制度化的框架内才能获得人们的认同和遵循

  社会转型中的价值冲突与价值整合

  岭南大讲坛

  潘自勉

  一般而言,价值冲突是一种现代生活景观,尤其是在资本支配劳动已经成为历史规律的社会条件下,人们依靠什么获利生存,人们就会信仰他所依靠的生存价值体系,即经济地位决定生活态度。所谓价值冲突,就是指人们在政治信仰、生活态度、职业理想、道德判断和处世原则等方面的内在对立性转化为或隐或显的社会行动。

  社会个体普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话语困境:既然终极价值标准的信仰前提已经失去,一切都是相对的,因而嘲笑真理、拒绝崇高、污蔑理想、鄙视责任、享受堕落、自我麻痹等言行的泛滥,似乎已见怪不怪。这反映在价值观的层面上,就是善恶、是非、真假、美丑、荣辱等观念的内在排斥性或对立性不仅在民间社会,而且居然在执政权力体系内部都已大大下降。

  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追求的就不能仅仅是经济的高速增长,还必须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于是,在差异中求中和、在对立中求妥协、在冲突中求共存,已经成为现代和谐社会中重要的利益价值观,进而也使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建设呈现出了两个方面的价值诉求:一是建立抑制利益独占性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确立自律与宽容共存的理性诉求。

  1.

  价值整合难度上升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的同质化结构已呈现出多元化的现象,即利益多元化、价值多元化和生活多元化等特征日益明显。因为,现代化过程已使日益增多的社会事件超出了传统社会的时空统一观,组成现代社会系统的各个分工领域也因其功能分化而呈现逐步自治。因此,面对系统同环境之间的各种可能状况,人们始终都只能以期待的心态从事其实际的行动过程。这意味着个体间的社会交往行动,总是充满着各种可能性。正是这种可能性使得价值整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困难。这是因为社会结构系统内各功能的自我生产,会导致功能的不断分化和自我区别化,这一方面使社会系统不断演化,同时又使任何社会系统内部,都无法形成和维持共同的和统一的价值观念系统,从而也不可能造就一个具有统一指导价值的规范体系。另一方面,社会系统又始终是通过沟通行动来维系的,即社会系统内部依靠各种沟通行动使每个人被纳入到系统整合的运作之中。所以,当代社会系统是靠诸多功能组织系统的相互依赖和不同运作来维持的。这意味着每个功能系统都各自为中心,并以其内在系统需要而将其它系统视为外在环境加以观察,于是,整个社会就呈现为一种多中心的透视性重叠结构。根据这样的理论分析,我们发现:随着现实社会利益结构、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变化,由价值观念的差异而导致的社会群体冲突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矛盾类型,特别是由于权力与资本的日益结盟,人们对传统宏大叙事已渐渐淡忘,尤其是对传统权威所产生的怀疑或抗拒而引发的自我权利意识成长,致使主流价值观虽仍有其外在的话语权力空间,但却失去了昔日的内在感召力。社会个体普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话语困境:既然终极价值标准的信仰前提已经失去,一切都是相对的,因而嘲笑真理、拒绝崇高、污蔑理想、鄙视责任、享受堕落、自我麻痹等言行的泛滥,似乎已见怪不怪。这反映在价值观的层面上,就是善恶、是非、真假、美丑、荣辱等观念的内在排斥性或对立性不仅在民间社会,而且居然在执政权力体系内部都已大大下降。

  2.

  价值冲突原因分析

  这其实是一种更具破坏力的价值冲突,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基于民族国家利益之上的信念伦理正被解构:

  首先,社会结构的深度转型使得不同群体在日益市场化的社会交往关系中,共同进入了利益博弈时期,由于彼此博弈所依赖的资源条件带有先天的不平等性或差异性,致使社会公正或公平问题由隐而显。与此同时,底层社会现象开始蔓延。这不仅使价值观的规模性冲突具备了社会能量,而且也使以往建立在“解放政治”理想之上的国家价值观,逐渐被以自我利益关注为主题的“生活政治”(吉登斯语)诉求所替代。这突出地表现在国家利益的经典组织形式——国有企业在其资产重组过程中,人们曾经拥有的对待国家利益的统一价值立场出现了观念上的根本分化,特别是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由于尚未在体制上找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解决之道,因而以国家名义发生的在权力集团内部的资源分割与争夺,不仅直接损害了国民的政治信念与热忱,而且也造成社会有机团结的匮乏。这就是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权力腐败问题。

  其次,现代社会生活的总体特征是创新,而创新就是要打破从体制到思维的常规性和守成性,而这种要求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尊重思想自由的原则必须制度化。因为,以往必须用知识来解释的权威正在被自由思想的权威所替代,而它给予人们的独立思考权利和话语表达方式,在本质上又是不受控的和否定权威的。所以,国家利益以往所依赖的意义解释系统本身受到了来自知识理性的双重质疑:一是国家利益增长与历史发展规律的客观联系的必然性;二是意识形态理论体系中所包含的真理事实成分。以往,这两点曾是人们把国家利益作为牢固生活信念的基本支撑;而如今,现实体制变革与社会重建的曲折性,使人们所能感觉到的主要是国家利益的抽象性,它在个人贡献所应得到的物质回报中已经失去了某种道德优越感,特别是由于现实体制中的官僚主义弊端及其权力异化所引起的社会不满,事实上已经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弱化的主要根源。

  最后,由于后现代意识与商业逻辑的结盟已使理想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的魅力日渐式微,“一切个人的便是政治的”(吉登斯语),这是一个自我选择与自我担当,并以改善个人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实用主义扩张的世俗化过程。因此,用视觉来刺激消费,用消费来代替压抑,用调侃来宣泄怨恨,已成为日益普遍化的个体生活实践逻辑。因为,价值与任何兴趣的任何对象都是高度关联的,而制造兴趣正是商业动机的核心。这使得当代中国社会的生活交往秩序总是充满脆弱性和不确定性。因而,风险性开始成为个人生活的理性考量因素。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会市场化进程,更是凸显了工具理性与道德规范的世俗性冲突,即一个我欲至上的时代已经到来。与此相关,曾经普遍被引以为自豪的主人翁观念开始让位于打工意识、投机体验、挣扎心态或侥幸心理。同时,去经典性、反中心化和以调戏消费欲望为主旨的商业游戏也已成为彰显自我个性的狂欢舞台。其中,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日益鼎盛的态势正使社会生活中的平庸趣味日甚一日。

  3.

  积极寻求价值共识

  如何有效地整合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内在观念冲突并寻求社会价值共识之基础,自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之一。不过,这里所谓的价值共识并不是要人为地制定出价值判断的统一标准与最终依据,而主要是提供一个交往的规范性基础,它来源于平等的对话或非强制性的协商,也就是说,我们对社会价值共识的愿望与其说是在寻求某种社会实在,勿宁说是在构建一种理想的交往话语方式,即一个持续不断的论辩、试错、纠偏的对话过程,它所要求的主要是对程序性的选择或对程序规则的选择方法。这意味着在寻求价值共识的过程中已经包含了现代民主政治实践的常规性内容:

  首先,要保障公民私人自治的基本权利,即对公民独立主体地位的保障。其次,要充分运用民主程序,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得以逐步完善。否则,制度的合法性难以得到认同。最后,要构建公共空间,这使公共舆论的力量和影响得以形成并为价值共识奠基。如果说这就是某种带有普遍性的经验规则而具有接受或学习义务的话,那么这恰恰又是难题所在,因为任何规则的普遍性或有效性高度依赖于主体间性。所以,在当代社会里主体间性的价值观冲突正是后现代性景观的基本构成。

  就当今中国社会而言,现代性的成长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个人主义等概念的实证化水平高度相关。作为社会个体,由于不得不服从于现代社会的系统整合机制,这使彼此的共同利益在相互需要与肯定中存在,因而主体间的现实含义就充满了基于现实国情与利益考量的国家政治理性与个人功利动机的互补性价值,即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关系及其制度化水平的提高,必须从强制型向互惠型转变才能使效率、公正、自由诸价值相统一并体现为合理的实际生活处境,从而使交往共识的根基牢固植于相互依赖性日益增强的社会价值共同体之中。这就需要引入信念伦理或价值理性的思维方式。

  众所周知,我国迈向社会现代化的内外约束条件是相当严峻的。其中,庞大的人口基数对环境与资源承载的压力,经济发展中的贫富差距对社会体制的压力,已使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由此可能引发的非传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国际安全问题的风险性亦在加大。所以,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追求的就不能仅仅是经济的高速增长,还必须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于是,在差异中求中和、在对立中求妥协、在冲突中求共存,已经成为现代和谐社会中重要的利益价值观,进而也使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建设呈现出了两个方面的价值诉求:一是建立抑制利益独占性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确立自律与宽容共存的理性诉求。

  恰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利益安排制度应该是各个群体利益博弈的均衡结果,它的实现将在两个维度上获得实质性效果:一是社会各个群体都会以某种形式对当前阶段新的利益制度予以确认和维护,以此形成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力量;二是国家权力不仅受到各个利益群体的有效制约,而且政府也从和谐的社会环境中获得了更大的执政合法性。于是,不仅仅是各个利益群体都不会轻易地去破坏这种均衡,而且政府也更加愿意担当创新制度的供给者。这种博弈和制衡不但在客观上形成了利益均衡的重要机制,而且将成为社会和谐与体制维持的重要条件。因为,多元化社会中的价值共识,小到个人契约,大到国际公约,大都建立在共同生存语境中。由于存在着文化习俗、宗教道德、生活方式乃至个人趣味等方面的差异性,因而需要以宽容为原则,并以民主程序为机制方可达成共识。

  当然,完全一致的价值共识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理性的妥协才能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所以,任何价值共识都需要在制度化的框架内才能获得人们的认同和遵循。因此,要确保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中的引领地位与作用,就需要使其具备更加广阔的国际话语空间与人类历史经验的共同特征,尤其是要使它具有兼容并包的思想高度与大度,以使社会体制转型的自我推动更具全民性。因为,对每个公民而言,国家利益是通过特定的社会组织结构及其功能发挥而成为一种价值状态和经验事实的。当公民本身构成为国家利益的主体,或公民通过自觉行动反映国家利益的存在状态与要求时,国家利益就表现为一种持续存在的文化价值观念。这种观念的代际性传递正是文化传承与价值共识的社会基础。总之,为了建立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承认和引导多元价值观的基础上,必须加大力度推进民主政治的改革实践,通过弘扬爱国主义的文化精神,努力强化每个公民在道德上进行自我设计的国家伦理意识。

  作者系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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