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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套房抵押给银行仍公开发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38 南方日报

  37套房抵押给银行仍公开发售

  鸿颖大厦业主入住后遭银行催款方知受骗,遂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佘锦)“十年免息贷款”?房子早已被典押!鸿颖大厦的业主们在入住后,才得知自己的房子早已被典押。如梦初醒的30余名业主以合同诈骗罪,将地产商深圳

市颖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深圳中级法院对冯某等4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审理。

  【案情回放】

  “十年免息”免来银行催款单

  鸿颖大厦的业主大多数都与售楼方深圳市颖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力公司)签订了“十年免息贷款协议书”。当业主们正在“享受”颖力公司帮忙付每月千余元的“无息待遇”时,却纷纷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单,要求立即支付拖欠的按揭贷款及利息,否则将拍卖房产。业主们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法庭调查显示,原来颖力公司早就将这些房产抵押给了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2001年8月,作为颖力公司负责人的冯某、关某、刘某、夏某等人首先以员工、亲朋好友的名义签订虚假的购房合同,然后凭着这些合同向银行办理了鸿颖大厦部分房产的抵押按揭手续,从银行套取了房价60%的贷款,骗取了其中37套房子的购房款共800余万元。随后,颖力公司又将这些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向社会公开发售,卖给业主。

  此外,颖力公司还开发兴建了位于罗湖区草埔的“颖隆大厦”,在销售颖隆大厦的过程中,冯某等人采用相同手段,骗取了11套房子的购房款共257万元。

  2004年,由于没有资金维持数十套房产的按揭还款,颖力公司只能拖欠本该按月向银行交纳的本金及利息。银行按照登记的实际房屋住址送上催款通知单,业主们这才如梦初醒。

  【公诉方意见】

  典型的“一房两卖”

  检察机关认为,颖力公司这种一边抵押按揭,一边公开发售的行为,造成一套房产出现业主和银行两个权利人,属于典型的“一房两卖”。作为颖力公司负责人冯某、关某、刘某、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庭审现场】

  四被告均不认罪

  昨天的庭审中,4名被告人均表示不认罪。

  冯某辩称,当时颖力公司将部分房产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是为了贷款继续投资房产的开发,业主们交来的钱款也是用于还银行贷款,并不是故意诈骗。这种做法只是一种销售手段,只能说是违规而不是违法。

  关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自己的当事人没有主观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如果事实上造成了欺骗的行为,也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所为,而其个人在这起涉嫌诈骗的案件中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刘某和夏某的辩护律师也表达了同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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